专利申请优先权怎么解释?,专利申请优先权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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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优先权怎么解释?
专利申请如何要求优先权 普通专利申请应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
申请专利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申请优先权有用吗
一、 专利优先权指的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创造发明初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一样主题的创造发明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在后申请以初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具有的这类权利,便是优先权。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用处: 1、发明者能够抢占先机。
和注册商标一样,专利申请也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即2件一样的创造发明,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那一方。
优先权的存在,能够在发明者初次提交申请抢占先机后,有效性地钳制他人申请周边专利的行为,防止剽窃技术的出现。
2、能够督促发明者加快研究进程。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发明者必须在初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一样主题的创造发明进行完善与改进。
许多 人在初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身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3、方便转换专利申请的类型。
拥有优先权制度,申请者能够根据自身的选择,在要求的整年期限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或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创造发明。
倘若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能够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过来说,也能够将发明专利转化成实用新型专利。
二、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包含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
1、本国优先权。
申请者就一样主题的发明或是实用新型在我国初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起12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国家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是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国家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是发明专利申请的,能够具有优先权。
2、外国优先权。
申请者就一样主题的发明或是实用新型在外国初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起12个月内,或是就一样主题的外观设计在外国初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起6个月内,又在我国提交申请的,按照所在国同中国签署的协议或是一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是按照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能够具有优先权。
三、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
其原则同样适应于我国申请人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
所谓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
如果在先申请是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还应当写明受理申请的国家专利局或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
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提交经受理申请的国家的受理机关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按规定应当提交专利局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申请时未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或者在三个月内未提交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条件
优先权是指申请专利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申请日期作为后来提出申请的日期,这一申请日就是优先权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优先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二、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三、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四、申请外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是否能获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础条件; 五、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知局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
但是,提出后一申请 时,该第一次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与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分案申请,均不能作为申请本国优先权基础条件; 六、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均要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主题,如果后一申请超出了前次申请的主体,不享受优先权,而只能就其中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 七、合案申请,允许其 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 八、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种类,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次申请的主题相同; 九、在我国的后一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内提出,还必须满足后次申请人是前次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
专利申请优先权怎么解释?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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