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期限起算点,商标权被认定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商标权期限起算点,商标权被认定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商标权期限起算点
一、 商标权期限起算点是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限是十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自愿注册原则 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
3。强制注册原则 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4。使用在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 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
三、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商标权被认定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一、 商标权被认定为无效的几种情形如下: 1。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2。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3。以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商标; 4。其他无效情形。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注册商标无效的法律后果: 1。依法被认定无效的注册商标自始无效,即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商标无效的法律效果对已经判决执行或履行的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3。若因无效而产生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 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有如下几种: 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
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自注册之日算起
一、 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自注册之日算起。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 商标注册的费用包括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
1件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人民币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企业可以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事宜。
但是建议企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申请,因为商标代理机构每年处理商标代理案件很多,会对企业试图申请的商标图案进行检索,以确定试图申请商标的图案是否存在在先已经申请的商标。
提醒你,如果确定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还需要向代理机构缴纳一定的代理费,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一件商标一次申请费用为人民币1500元至2000元不等。
三、 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商标权期限起算点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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