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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特点,实用新型专利的初审原则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实用新型专利特点,实用新型专利的初审原则

实用新型专利特点



实用新型专利特点 1、专有性。

所谓的专有性,实际上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而它具有的这种专有性,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有效地制约一些企图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地域性。

实用新型专利是有一定的地域性质的。

换句话来说,它只能在该国的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如果想要让这项专利同样获得其他国家的认可,就需要在其他的国家申请专利,只有在外国的专利申请通过审核后,该专利才能受到外国法律的保障。

3、期限性。

我国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是有一定的期限的。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中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10年。

10过去后,如果想要继续受到法律的保护,就需要重新办理专利申请和缴纳相关费用。

4、无形性。

这里所说的无形性,并不只是指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实际上是指专利权本身,它在本质上是没有实体存在的,但是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当我们清楚地了解到实用新型专利的这四大特点之后,这就会让我们对该类别的专利具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而我们也可以根据它的这四个特点来决定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是否适合该类别的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的初审原则



实用新型专利的初审原则包括顺序审查原则、书面审查原则、举证原则、听证原则、节约程序原则,在审查程序中,均应以书面文件为依据,并将书面文件归入案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审依照下面几点原则进行: (1)顺序审查原则:除特殊情况外,审查员应当根据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先后或者专利申请案卷送交审查员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审查,勿使一些缺陷较多或者较难审查的案卷长时间压在审查员手中,保证实用新型专利审查程序顺利运转。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申请人书面向专利局要求提前或者推迟审查请求并经专利局局长批准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将该书面文件存入案卷备查。

(2)书面审查原则:在审查程序中,均应以书面文件为依据,并将书面文件归入案卷。

除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依职权对不涉及权利的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进行修改外,其他内容的修改,审查员应当通知专利申请人以替换页进行,原文件应当存入案卷,不应当退回申请人。

需外地申请人会晤或进行演示的申请案,应当报告本审查处处长,经处长同意后方可通知申请人;需要申请人提供样品的,应当经处长批准。

(3)举证原则: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工作中,当审查员准备驳回一件专利申请时,应当有充分法律依据,并以事实支持其理由,不应当仅给出断然的结论。

尤其是当驳回理由属于本章第5.6节所述情况时,应当明确说明,在申请日前已有相同产品公开出售、公开使用的时间、地点、公开出版物的名称、出版日期,必要时,可附包含相关内容的复印件。

(4)听证原则: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有权以意见陈述书说明自己的见解、要求和主张。

当审查员准备驳回专利申请时,必须预先将理由及支持该理由的证据通知申请人,并由申请人陈述对该理由的意见,方可发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中的理由不得包含未曾通知过申请人的新的理由和/或新的证据。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因时间不同而不同。

1根据1992年12月31日以前申请的专利权,保护期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5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5年,专利权人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长3年。

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专利申请取得的专利权,保护期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附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应当包括序列表,序列表应当作为说明书的单独部分提交。

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提交附有顺序表的光盘或者软盘。

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一式两份。



实用新型专利特点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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