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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程序中可以和合议组电话讨论案子吗?
专利审查指南对复审程序中是否允许进行电话讨论以及电话讨论的程序如何进行等均未作出规定,实务中电话讨论的机会较少。但是,现有规定并不排斥这种语言沟通方式。与实质审查阶段相同,复审程序中的电话讨论,也主要适用于案件中存在“次要且不会引起误解的缺陷所涉及的问题”的情形。通常而言,合议组在遇到上述性质的问题且认为可能需要撤销驳回决定时,会采取电话讨论方式。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复审程序中电话讨论的内容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电话讨论的内容不得作为对复审请求人不利的直接证据),不被允许记载到审查决定之中,如果经过讨论,即便合议组审查员认同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或修改内容,也应当主动提交正式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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