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执行,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怎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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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执行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怎么提交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专利费用进行交纳的时候,都是需要经过法律的流程。
那么专利费缴纳流程?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怎么提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年费在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向中国专利局缴纳。
授权当年的年费是这样规定的:以中国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上的发文日再加3个月为授权日。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日在缴纳维持费到期日之后的,专利权人不用再缴纳当年的年费。
授权日在缴费到期日之前的,如果未缴纳维持费的,直接缴纳年费。
如果已经缴纳维持费,还要补交当年度年费和维持费之间的差额。
《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所以缴纳年费的年度是从专利申请日起算至下一年的同一日,满一年称为一个年度。
自申请日起算,当年为第一年度,第几年就为第几年度,年费在到期日前一个月内缴纳。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一) 准备相关材料。
(二) 在电子申请客户端上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未提交电子扫描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三) 申请办理费减手续时已在专利局交存总委托书的,可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模板并勾选相关声明,无需提交相应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扫描文件,但费用减缓证明电子扫描文件须同时提交。
(四)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个人专利费用减免如何申请
下面就是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个人专利费用减免如何申请这个问题的详细资料,希望可以对您有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在您需要的时候可以替您排忧解难,这样的话,小编会非常开心的。
所以,您一点要仔细的阅读以下内容哦。
(一)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五种费用。
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
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二)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
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三)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
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 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
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
(一)打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并且按照“使用指导”对电脑进行配置。
(二)输入用户账号、密码、验证码,最后点击“登陆对外服务”。
点击“网上缴费”,然后点击“以国家申请号缴费”。
(三)输入申请号,点击“查询”。
确认申请号所对应的发明名称与缴费清单是否正确(清单中需要选择的缴费内容以具体收到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刚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不需要缴纳“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的,因此如果有这一项可以不选),然后填写缴费人姓名。
如果只有这一个专利点击“确认”即可,如果还有其他专利需要一起缴费,点击“继续添加”。
(四)如果有常用人信息,选择常用收件人信息;如果没有填写收件人信息即可。
这个收件人主要是要接收缴费发票的。
最后点击“生成订单”。
(五)确认订单信息,点击“确认交款”。
进入网上支付页面。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支付已完成”或“付款遇到问题”。
(六)如果是“付款遇到问题”,选择“我的订单”,在订单状态中选择“支付失败”,点击“查询”,即可看到当前支付失败的订单。
如果支付失败,支付失败的订单无法继续支付,需要从第3步开始,重新进行缴费。
如果“支付已完成”,选择选择“我的订单”,在订单状态中选择“已支付”,点击“查询”,即可看到当前支付成功的订单。
接下来等待邮局的发票邮件即可。
非减缴情形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执行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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