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科技创新“平台、评价”双向发力,深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巨头为保护隐私而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科技创新,贵在“平台、评价”双向发力:要求真务实深化“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巨头们为保护隐私而集体焦虑

科技创新,贵在“平台、评价”双向发力:要求真务实深化“科技成果评价”



科技创新,贵在“平台、评价”双向发力:要求真务实深化“科技成果评价”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主持召开科学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他强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十四五”时期以及更长时期的发展对加快科技创新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要不遗余力建设企业科创平台。



目前,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科技工作者、规模庞大的研发投入,关键是要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给广大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让科技创新成果源源不断涌现出来。



纵观长三角,建有一大批省级乃至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研发投入达数千亿元,并与众多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吸引大批研究生纷至沓来,成为各地引进、承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推动了企业创新能力的大幅度提升。



应该说,加强科创平台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



可喜的是,各地以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完善为抓手,推动科创平台建设“热起来”;以绩效评估及其结果应用的深化为动力,引导和规范研发机构健康运营,支撑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强起来”。



要求真务实深化“科技成果评价”。



科技管理如何强化?科技成果如何转化?科技成果评价无疑是一个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



受到科技部肯定并力推的张家港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2.0版本”,其经验做法颇具特色、可学可鉴。



该市通过设置科技创新“投入能力”“管理能力”“产出能力”“环境能力”等类别,涵盖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多个计分项。



促进了积分榜单由综合榜单扩展至人才企业榜单、高新技术企业榜单、小巨人企业榜单,赢得了“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更科学、扶持政策更给力、企业参与面更广泛”的叠加效应。



实践证明,始终关注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影响力、贡献度,以科学化的科技成果评价,来推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发展实力,进而引领和支撑产业向高端攀升,实乃科技创新的“核心要义”“强力助推”。



要积极稳妥加大支持褒奖力度。



坚持“科技强国”“产业强国”方针,至关重要的是,在政府层面,以“四两拨千斤”之力,积极引导企业在研发机构建设、超低排放、节能环保、重大技术突破等方面,开展一系列科技创新、提档升级活动。



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不断推动企业与金融投资机构合作,扎实推进实施投融资精准对接,千方百计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坚持“拿牌时”扶持与“得牌后”扶持并重,持续奖励含金量高的企业研发机构及其人才引进、设备购置项目。



大力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引进海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并共建联合实验室。



有效整合集成各级各类科技政策及创新资源,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生机活力。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



在科技强国发展战略的引领下,在国家设立颁布科技奖励政策的激励下,只要我们“向改革开放要动力,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就一定能“不断增强我国在世界大变局中的影响力、竞争力”,于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科技巨头们为保护隐私而集体焦虑



本报记者 范媛这一次不仅是少年Facebook之烦恼,Googl e、腾讯、阿里等科技巨头们都将与扎克伯格相同,面对一个问题——隐私原则。



近日有消息称,腾讯旗下的QQ向国际版用户发去通知,宣布从5月20日起停止为欧洲用户提供服务。



但随后QQ官微表示,QQ国际版在欧盟地区不会下线,会继续为该地区用户提供服务。



无法确定哪种说法更接近真实,但可以确定的是“无风不起浪”,这一消息与将在5月25日生效的欧盟数据保护和隐私监管法规Gener? al Data Protect ion Regul ation(GDPR)有关。



GDPR是欧盟2016年4月通过的一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或称“一般数据保护法案”),为欧盟公民数据处理制定了一套统一的法律和更严格的规定,也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



这些罚款是以行政罚款的形式出现的,可以对任何类型的违反GDPR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纯粹程序性的违规行为。



其罚款范围是1000万到2000万欧元,或企业全球年营业额的2%到4%。



该法规目前被称作世界上最先进和最严格的隐私保护制度。



而且,很快会波及到那些在欧盟有业务和客户的公司,进而在全球引领一股“科技数据监管”的超级风暴。



世界各地的公司,在欧盟成员国境内开展业务时,必须保护欧盟成员国民众的个人资料与隐私。



即使不在欧盟境内做生意,但只要有任何来自欧盟成员国的客户,就要受到GDPR的管辖。



移动支付、云计算、智能手机领域的中国公司已经将触角伸向了欧洲。



拿支付宝举例,用户使用支付宝在欧洲商户端扫码支付,即便这笔交易服务的是中国游客,也需要在GDPR法案的约束下完成。



电商的智能推荐、互联网效果广告、基于大数据的机器学习、AI等,这些领域背后都会以庞大的数据分析做基础。



通常,用户提供的数据维度与基数越大,享受服务的精准性和便捷度越高。



GDPR所保护的隐私,似乎和大数据走到了对立的局面。



每一个想要去探寻数据奥秘的企业,比如互联网、银行、电商等,在享受用户画像、精准营销等带来的数据价值时,都必须得面对这个问题。



事实上,数据开放程度与隐私原则一直存在博弈。



谷歌、亚马逊、Facebook、苹果等美国互联网公司这两年在欧洲接连因数据隐私、垄断、纳税等问题受到欧盟的罚款。



Facebook在西班牙被罚款120万欧元,原因是它在并未告知用途的前提下收集当地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性别、宗教信仰、个人偏好、浏览历史等),并用于广告业务。



Face? book在比利时、德国、荷兰、法国面临同样问题。



2018年1月Facebook首次发布了它所谓的一套“隐私原则”,作为其处理用户信息的指导方法。



声明:“我们让用户自己控制自己的隐私”。



事实上,这些只是对于欧盟发布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复述而已,从目前的数据泄密事件可以看出,实现新的GDPR数据保护标准,Facebook等科技公司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市场人士分析,下一个风暴点或许是谷歌。



Facebook只是单纯收集人们社交方面的信息,而谷歌和其母公司Al phabet旗下的其它产品,如手机系统安卓、浏览器Chr ome、视频网站Youtube、Gmail邮件功能等,无时无刻地在收集有关用户生活方方面面的信息,这样的覆盖面及影响力是Facebook不能比拟的。



据美银美林公布的4月份基金经理调查报告显示,对于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而言,有关这些公司股票估值的“警钟”正在长鸣。



受访的基金经理们仍旧将科技股视为一个颇受欢迎的板块,但他们分配给这个板块的资金比例则已下降到了自2013年2月份以来的最低水平,原因是基金经理们担心,Facebook等科技公司在未来可能会面临更严的监管和更高的贸易壁垒。



4月17日,为了满足新法律的要求,Facebook公布了该公司将会推出的多项措施,比如会询问用户是否愿意将自己的数据分享给平台,并会向欧洲用户提供面部识别功能,旨在遵循即将生效的GDPR。



Facebook称,这项计划有助于保护用户的隐私权,原因是当其他人使用一名用户的照片来作为自己的资料照片时,该名用户就可察觉到。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农〔2020〕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水利(水务)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各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科技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银行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 技 部 农业农村部 水 利 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           2020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01年由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指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



有关部门、地方批准建设的各级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园区建设与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利益链,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包括园区申报、审核、建设、管理、验收、监测、评价和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科技部联合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科技部为组长单位,农业农村部为副组长单位,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



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对园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并发布园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简称园区管理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农村科技司,负责园区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



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园区管理办公室聘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园区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工作规则另行制定),负责园区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并参与相关论证、评审、过程监管、验收、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 园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建立领导机制,负责辖区内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制定地方配套政策。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园区的组织申报、指导管理、资源整合、统筹发展等具体工作。



第八条 园区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制定配套政策;负责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平台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



鼓励园区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管理服务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园区发展。



第三章 申报与审核 第九条 园区申报条件: (一)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从严控制,避免同质化建设; (二)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一年以上; (三)园区建设规划要符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并经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四)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 (五)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要有一批专家工作站和科学测试检测中心,有利于聚集科技型人才; (六)园区要有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为高素质农民培训提供场所,促进农民科学素养和技术水平提升;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七)园区要有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



统筹科技资源,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园区对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支撑作用。



第十条 园区申报程序: (一)由园区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园区管理办公室。



第十一条 园区申报材料: (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见附件2); (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 (四)其他有关附件材料。



第十二条 园区论证与审核: (一)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园区建设的相关建议,并形成考察报告; (二)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视频答辩或会议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园区进行论证和评审; (三)园区管理办公室将考察报告及专家评审结果报请协调指导小组审定后,由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



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三条 园区申报单位须按照论证评审通过后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方案。



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须经园区所在地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报园区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第十四条 园区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和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园区的土地、税收、财政等政策措施。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要整合本地区各类涉农科技计划项目,倾斜支持园区发展。



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园区发展操作性强的相关政策。



第十六条 园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制定出台优惠政策,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科技服务业和创新创业政策在园区落地生根;要积极吸引优势企业和优秀人才入驻园区,着力孵化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园区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要强化一二三产实质融合,积极推进产城产镇产村融合;要着力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打造一批“星创天地”。



第十七条 园区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年度总结会议制度。



每年3月底前,各园区应通过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将上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到园区管理办公室,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建设进展、统计数据、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重点等。



其中,统计数据参考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总产值(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各类农产品产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



园区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会议,交流各园区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第十八条 园区实行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制度。



按照“建立全国创新调查制度,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监测评估”的要求,在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基础上,对园区创新能力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和区域发展需求进行针对性指导。



园区管理工作专班要及时组织填报监测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验收与评估 第十九条 园区建设期为三年。



建设期满后,由园区建设单位通过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向园区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园区管理办公室根据园区验收申请,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结合年度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结果,经综合评议后认定是否通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不能按期参加验收的园区,应提前半年由园区建设单位通过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向园区管理办公室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由园区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条 园区管理办公室对通过验收的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和综合评估。



园区评估工作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



评估工作由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统一部署,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加大对评估优秀园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申请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对评估不达标的园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为一年)。



整改后再次进行评估,达标则继续保留园区资格,不达标则取消其园区资格。



第二十二条 园区一个评估阶段(一般为三年)有两年不参加创新能力监测,视为园区评估不达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18〕31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推荐高新企业认定服务:「 高新企业认定」高新企业认证?高新认证怎么办理?找高新认证代理去哪办理?-高新认证办理咨询中心。

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高新企业认证 免费咨询!高新企业认证 https://www。



com/overall/ 高新企业认定 https://www。



com/overall/186。

html 科技成果评价 https://www。



com/overall/187。

html 贯标申请服务 https://www。



com/overall/188。

html

科技创新,贵在“平台、评价”双向发力:要求真务实深化“科技成果评价”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科技巨头们为保护隐私而集体焦虑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