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要注意些什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注意:
一、转让主体明确
《专利法》对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有以下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两个以上单位协助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创造发明,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权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者。
二、自由转让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原则上是自由的。
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三、书面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采书面形式,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后起效。
四、转让后停止实施
订阅该合同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发明创造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停止实施。
五、不影响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效力
该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的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效力。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原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转由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承当。
六、无权返还价款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被驳回的,无权要求转让方返还价款,但转让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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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公布进入实质审查——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3450元(申请费900,公布印刷费50,实审费2500);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5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官费相同);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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