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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续展和宽展有什么区别?
我国商标法(2013年修订)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续展:是指注册商标到期以后,需要继续使用时向商标局缴纳的商标权维持费,每10年续展一次。
宽展:是超出了缴费期限,商标局给出的缴费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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