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什么条件下可以和审查员会晤?
会晤时机: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过程中
会晤的总体原则: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以约请申请人会晤,以加快审查程序。申请人亦可以要求会晤,此时,只要通过会晤能达到有益的目的,有利于澄清问题、消除分歧、促进理解,审查员就应当同意申请人提出的会晤要求。
某些情况下,审查员可以拒绝会晤要求,例如,通过书面方式、电话讨论等,双方意见已经表达充分、相关事实认定清楚的。
会晤的启动条件:
不管是审查员约请的,还是申请人要求的会晤,都应当预先约定。可采用会晤通知书或通过电话来约定,会晤通知书的副本和约定会晤的电话记录应当存放在申请案卷中。在会晤通知书或约定会晤的电话记录中,应当写明经审查员确认的会晤内容、时间和地点。如果审查员或者申请人准备在会晤中提出新的文件,应当事先提交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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