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销售不知道是商标侵权商品的?
对于销售不知道是商标侵权商品的认定,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给出明确的范围,但是也有据可依。
我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中进行了以下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一)进货渠道不符合商业惯例,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二)拒不提供账目、销售记录等会计凭证,或者会计凭证弄虚作假的;
(三)案发后转移、销毁物证,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情况的;
(四)类似违法情形受到处理后再犯的;
(五)其他可以认定当事人明知或者应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