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从提交申请时生效,专利权何时生效,怎么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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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何时生效,怎么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一、专利权何时生效?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如何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国知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知局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三、专利权如何获得发明专利申请?
经过专利局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均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证书颁发之日起生效。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当年的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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