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有什么权利?
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乐知网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专利发明人有什么权利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乐知网已写成参考文章。
专利发明人有什么权利?
专利发明人具有以下权利:
署名权:发明人可以在专利证书上将自己的名字列为发明人,以确认其对发明创造的贡献。
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发明人还可以根据与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的合同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报酬。
转让权:在转让过程中,发明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专利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专利发明人,是享受专利权的主体,包括了专利的持有人以及专利的所有人,主体有可能是公民、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单位,还有全民所有制单位等。
那么,专利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专利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1)独占权。
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2)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
专利权的转让,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
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
合同转让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比如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转让专利权;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专利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权人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
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三、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是什么 ①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②放弃权:当专利权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再继续维持其专利权时,可以用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也可以以不缴纳专利维持费的方式自动终止专利权。
更多关于 专利发明人有什么权利 的内容,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