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王致和官司效应显现,恶意抢注大鳄欧凯再被起诉,用于说明专利保护范围的是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王致和官司效应显现,恶意抢注大鳄欧凯再被起诉,用于说明专利保护范围的是权利说明书

王致和官司效应显现,恶意抢注大鳄欧凯再被起诉



号称“中华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战”的王致和商标案,随着德国慕尼黑高等法院 的终审判决而尘埃落定。

法庭判决德国欧凯公司(下称“欧凯公司”)不得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并注销其恶意抢注的“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欧凯公司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6个月监禁。

这场打了两年多的官司,至此以王致和集团的胜诉落下帷幕。

“第一次走出国门维权就获得了胜利,不仅王致和高兴,其他饱受遭抢注之苦的国内同行也士气高涨,白家粉丝这个月就要向德国法庭起诉欧凯公司了。

”王致和集团总经理王家槐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王致和日前的胜诉只是第一步,其他被欧凯抢注商标的国内企业将结束观望,开始着手起诉欧凯索回商标权,今后勇于进行海外维权的企业也将越来越多。

在中国最大的方便粉丝企业。。四川白家食品集团(下称“白家集团”)的品牌公关负责人胡远强看来,有王致和胜诉“珠玉在前”,他们起诉欧凯获胜已经是十拿九稳了。

“王致和胜诉对我们鼓舞很大,我们已经下决心跟欧凯法庭上见了,这次我们聘请的也是王致和维权的原班人马。。王洪青律师和沃尔夫冈。菲梭维特克律师这对搭档,收费便宜人又熟。

目前集团内部刚刚通过了方案,正在抓紧准备各种法律文书,最快的话5月份就能拿到德国法庭的立案通知书。

”  王致和:“维权老手”的胜诉秘诀  欧凯是一家由德籍华人开办的百货公司,主要销售来自中国的食品,其中就包括王致和腐乳、老干妈辣椒酱、白家方便粉丝等。

据被抢注企业们反映,作为代理商的欧凯公司之所以频频抢注这些企业的商标,主因是想以此作为筹码,来获取这些企业在德国的总代理权,此前出于种种原因,白家等多数企业均在私下交涉,未向欧凯提起诉讼。

起诉欧凯不是王致和集团的第一次品牌维权。

早在1992年,当时的北京市王致和腐乳厂发现北京市顺义致和腐乳厂侵犯“王致和”商标使用权,遂向顺义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法院判决王致和腐乳厂败诉。

此后又经过两轮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顺义致和腐乳厂向王致和腐乳厂赔偿1元。

1994年11月23日,顺义致和腐乳厂将1元赔偿金交给王致和腐乳厂。

此案当时曾在全国产生巨大影响、号称“中华老字号维权第一案”。

15年前赢得“中华老字号维权第一案”;15年后又打赢了“中华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战”,王致和集团可谓是“维权老手”。

王家槐认为,胜诉的最根本原因是中德两国的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保护。

中国和德国均加入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和中国类似,德国商标法也规定注册商标不准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这也是“王致和”在此案 审、二审均胜诉的关键。

欧凯公司近几年来抢注了很多中华老字号商标,这也使法庭很容易就看到了欧凯公司明显的主观恶意,也有利于王致和集团胜诉。

王致和集团在德国这次诉讼中最大的困难,就是怎样跨越两国文化上的巨大差异。

王家槐对此印象深刻,“因为德国法律界对中华老字号并不了解,所以这次起诉欧凯时,他们向德国法庭提交了大量证明‘王致和’是中华老字号的材料,使德国法庭认可了‘王致和’是中国的驰名商标。

可以说,如果‘王致和’不是驰名商标,毕竟欧凯抢注在前,我们要想胜诉就很难。

”王致和中方律师王洪青从专业角度解释:“老字号在国内被侵权很容易就可以得出结论,在国外打官司首先要让法官明白这绝对不是巧合,而是人为地恶意抢注。

”  白家:维权还要重效益  在王致和集团起诉欧凯公司胜诉之前,其他中国老字号和著名企业面对来自海外的恶意抢注,更多是采取协商、退让甚至任其所为的消极态度,海外抢注事件也层出不穷。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改革开放30年以来,总共发生了2000多起中国出口商品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案例,同时每年造成无形资产的损失达到10亿人民币。

目前中国驰名商标更是遭遇抢注高峰期,国内目前约有15%的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每年海外商标抢注案件多达100余起,其中老字号被抢注的约30起。

以白家粉丝为例。

就在王致和集团维权期间,欧凯公司又“顶风”先后在欧盟和德国抢注了“白家粉丝”商标。

但即便对方的进攻如此猛烈,白家集团当时也依然想“和平协商”,先暂停对欧凯公司的供货,希望欧凯能考虑长期合作而归还商标。

“我们白家有这种谈判成功的先例”,胡远强说,2006年6月“白家粉丝”曾被澳大利亚的代理商抢注,就是通过“和平协商”,该代理商以1元钱的象征价格归还了商标。

据白家集团相关人士介绍,欧凯公司给白家开出的条件是要拿到“白家”品牌产品在当地的总代理权,这在白家集团看来是难以接受的。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白家集团只好向欧凯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欧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并未得到对方的回应。

记者也曾试图采访欧凯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始终未能取得联系。

当王致和胜诉的消息传来,白家集团终于决定起诉欧凯公司。

“听说王致和还索赔过,我们也想要索赔,没准打这场官司还能给公司增加点效益。

”白远强主张在坚决维权的同时,也要注重经济利益,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海外维权的经济考量  出于对注册费用的考虑,当前中国企业对商标的重视程度远低于海外企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国外企业到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就有1.7万件,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一;而同年中国企业到海外申请商标注册为2059件,历年累计总数也只有8600多件。

对此,中华商标学会中企商标中心副主任郭修申揭出了一条深层原因:目前国外公司的寿命一般是七年左右,国内公司的寿命一般是3年左右,因此很多企业不愿作长远考虑,认为在商标上花钱是提高成本,这是非常不可取的。

郭修申认为,很多中国企业过去不熟悉国际游戏规则,也没有胆子,遇到自身权利被侵犯,往往是忍的多,不敢到海外打官司,也跟“海外诉讼高成本”的说法有很大关系。

王致和海外维权胜诉且诉讼成本并不高,有力地反击了“海外维权高成本说”,鼓舞了中国企业海外维权的士气。

王致和胜诉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闯出了一条路,相信随着这一效应的逐渐显现,勇于且善于进行海外维权的中国企业将会越来越多。

已承办王致和案、现承办白家案的中方律师王洪青,则从降低企业总体成本的角度出发,建议企业在海外有选择性地注册,他认为全部注册不仅没有必要而且费用太高。



用于说明专利保护范围的是权利说明书



一、  用于说明专利保护范围的是权利说明书。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

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他人的实施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与权利要求的内容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二、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1、周边限定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范围为最大限度; 2、中心限定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中心; 3、折衷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所表示的内容为准; 4、等同原则,即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5、禁止反悔原则,即对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的解释作出一定的限制,防止专利权人出尔反尔。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56条第1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l款的规定,在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即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根本依据是权利要求书,并且是权利要求书的整体、实质内容,而非个别的文字或措辞。

如果一项技术构思并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即使在说明书、附图中体现仍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可见,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即可排除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权利要求书是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本依据,说明书、附图不能作为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是居于从属地位。

(2)作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认定依据,清楚、准确地解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是必须的。

要对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作出清楚、准确的解释,明确该发明创造的目的、效果,需要参考说明书和附图。

说明书和附图具有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法定功能。

(3)在认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为了明确某一技术术语的含义还可以参考专利申请过程中国知局和申请人之间的往来信件和文件。

当然,这些信件和文件不能作为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但在这些信件和文件中专利权人表示认可、承诺或放弃的东西,专利权人以后是不能反悔的,这就是所说的“禁止反悔原则”。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以,其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为准,即使尺寸上存在细微差别也并不妨碍权利认定。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在授予专利权时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的外观设计,即他人不能在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



申请专利什么时候可以保护产品



法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类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期限的规定。

一、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这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同有形财产的所有权相区别的特征之一。

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来讲,如果财产本身不消灭,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始终存在的。

专利权则不是这样,法律规定的专利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尽管发明创造的技术本身还存在,但专利权却不存在了。

也就是说,对该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不存在了,该发明创造成了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法律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既要考虑充分适当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规定的保护期限不能太短,否则不利于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要考虑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专利权的保护周期不能过长,否则不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我国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规定为15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规定为5年,并可以申请续展3年。

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20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15年,这与TRIPS协议的规定是一致的,与世界各国关于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相比也是较长的,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当然,对专利权人来讲,在法定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本专业技术发展的周期及专利技术的实施情况,通过不缴纳年费或者声明放弃专利权的办法,自行决定其实际受保护期的长短。

二、依照本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即自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实际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这里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

这里规定的,只是计算专利权期限起算日期,至于专利权的生效,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为自国知局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王致和官司效应显现,恶意抢注大鳄欧凯再被起诉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用于说明专利保护范围的是权利说明书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