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有用吗,专利保护期届满前可以重新申请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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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有用吗
法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类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期限的规定。
一、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这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同有形财产的所有权相区别的特征之一。
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来讲,如果财产本身不消灭,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始终存在的。
专利权则不是这样,法律规定的专利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尽管发明创造的技术本身还存在,但专利权却不存在了。
也就是说,对该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不存在了,该发明创造成了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法律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既要考虑充分适当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规定的保护期限不能太短,否则不利于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要考虑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专利权的保护周期不能过长,否则不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我国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规定为15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规定为5年,并可以申请续展3年。
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20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15年,这与TRIPS协议的规定是一致的,与世界各国关于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相比也是较长的,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当然,对专利权人来讲,在法定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本专业技术发展的周期及专利技术的实施情况,通过不缴纳年费或者声明放弃专利权的办法,自行决定其实际受保护期的长短。
二、依照本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即自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实际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这里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
这里规定的,只是计算专利权期限起算日期,至于专利权的生效,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为自国知局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保护期届满前可以重新申请保护吗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
其含义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等同特征,是指与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到的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二是专利授权时指定的外观设计使用产品的范围。
确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应当以同类产品为基础。
说起专利保护期限(这里特别指中国专利)有人不自主的会说,中国专利保护期限有两种期限,一种是十年的,一种是二十年的,问起来源,均自豪的认为法规定的,我们国家的专利法实际上并没有规定保护期限,它只是规定了专利的期限(《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这个“期限”并不等于保护期限;关于保护,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授权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3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
专利权期限是指指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
专利权在从授权公告之日起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期间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且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
现在很少专利会使用到到期还有价值。
一般都会在后续进行一些改进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后续的改进又会申请新的专利。
使这个技术不断的延续下去。
如果是基础专利。
真的到了10年或是20年的期限。
就会进入公知领域,供全世界人民无偿使用。
所以说专利其实在专利申请使用的权期限之内,专利按理说基本上已经得很好的使用的以及带来相应的经济收益,毕竟专利期限有10年、20年之久,所以时间的长度已经够用,而每个产品都有他的保质期、和衰弱期。
到期基本上也是有可能没有使用的价值了。
所以专利期限届满是不可以申请延续的。
专利保护期届满前可以重新申请再保护吗
专利权期限是指指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
专利权在从授权公告之日起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期间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且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
现在很少专利会使用到到期还有价值。
一般都会在后续进行一些改进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后续的改进又会申请新的专利。
使这个技术不断的延续下去。
如果是基础专利。
真的到了10年或是20年的期限。
就会进入公知领域,供全世界人民无偿使用。
所以说专利其实在专利申请使用的权期限之内,专利按理说基本上已经得很好的使用的以及带来相应的经济收益,毕竟专利期限有10年、20年之久,所以时间的长度已经够用,而每个产品都有他的保质期、和衰弱期。
到期基本上也是有可能没有使用的价值了。
所以专利期限届满是不可以申请延续的。
依据现行《专利法》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这里的“申请日”是指,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专利权的期限,但并不代表在“期限”内,专利权就一定受到保护。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
其含义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等同特征,是指与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到的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二是专利授权时指定的外观设计使用产品的范围。
确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应当以同类产品为基础。
专利保护有用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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