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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不赔偿的人多吗,专利侵权不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侵权不赔偿的人多吗,专利侵权不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侵权不赔偿的人多吗



一、 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了都会适当赔偿,如果不执行判决的赔偿,法院会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1000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

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

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二、 我国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1、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小发明”; 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三、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 科学发现;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 动物和植物品种;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侵权不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 为提供行政 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二、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提醒您,《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区别具体内容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冒充专利行为: 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区别具体内容 停止使用、赔礼道歉、赔偿,严重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在我国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1、停止专利侵权。

停止专利侵权是所有在被诉时尚在继续的民事侵权行为首先应当承担的责任。

专利侵权行为也不例外。

只要存在侵权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

2、赔偿损失。

对于造成损失的专利侵权行为,行为人除了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外,一般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3、消除影响。

由于侵权行为使专利权人的商誉受到损害的,侵权者应当承担消除影响的责任,通过媒体发表声明或者登载侵权判决或者决定,以消除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带来的不利影响。

4、赔礼道歉。

当侵权行为败坏了专利权人的商誉时,专利权人往往有怨气,因此,侵权者应当向专利权人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八条: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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