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使用权可以入股吗,专利使用权可以出资的吗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使用权可以入股吗,专利使用权可以出资的吗
专利使用权可以入股吗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专利使用权只是专利的一种权能,他不能转让。
因此,专利的使用权是不能入股的,而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可以入股。
而且理论上,股东以非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0%,就是说,用专利入股也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70%。
产学研合作机制下,合作完成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分配问题是不可回避的。
产学研机制下的合作也不同于合同法所规范的单纯的技术转让或开发关系。
一些律师和法官也往往容易从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的角度或技术转让的角度来理解产学研问题,这是必要的但是不够的。
中国《合同法》第十八章按技术合同的四种类型规定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比较明确和具体。
但这种合同关系相比较而言是比较特定且单一的,与其他关联活动的法律关联性不强。
如《合同法》第33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为技术开发合同。
同时,《合同法》也明确:技术开发合同分为两种,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区别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的标准是确定当事人双方是否对所完成的成果做出创造性贡献。
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或其他物质条件而由另一个进行研发的,为委托开发关系。
当事人双方共同进行研发活动,这种共同可以是技术分工或阶段或人员有所不同,即为合作开发关系。
第335条规定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而产学研机制下的合作研发关系的法律外延,应当远远大于技术合同法律关系。
专利费是按劳分配的。
专利使用权可以出资的吗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
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知识产权”的部分权利,如使用权出资,则该等法律语焉不详。
有人提出仅能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出资,有人提出可以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还有人提出使用权出资时仅限于独占许可使用权。
笔者以为:使用权出资应属正当,且方式不限。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笔者认为,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
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 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如<>规定: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只能是可以确定经济价值的财物;劳务不能算作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
“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规定得较为灵活。
如<>规定:”董事会可以认可发行股票,为此而收受价金,该价金包括一切有形或无形财产,或是能使公司享有利益,这包含现金、付款证书、已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的合同或公司的其他证券。
“我国<>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 16 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可见,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
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按照实施专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实施许可和特定实施许可; 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由于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所以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必须明确实施范围。
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有专门格式,按规定认真填写。
专利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一、 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
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二、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7)商业秘诀。
专利使用权可以入股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使用权可以出资的吗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