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专利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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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专利权转让?
一、 专利转让意味你从此以后与此专利无关,专利权由受让人所有, 因此必须到专利局登记。
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后,到专利局登记。
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在转让其专利权之前可能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在转让完成后,原专利权人失去其专利权,因此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原专利权人不得再实施其原有专利。
在专利权转让前专利权人已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不影响该在先的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只是许可人由原来的专利权人变成了现在的专利权人,现在的专利权人有义务继续履行原来的专利许可合同。
这主要是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
合同签订后和履行前,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应当由当事人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因为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没有责任的,而且受让人已经因得到专利权的保护而受益。
为稳定经济秩序,专利权受让人不能要求返还。
但有两个例外。
第一,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第二,不返还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转让费。
二、 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原权利人丧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未经许可不能够在自己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
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专利还可以通过实施许可的方式,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
专利的实施许可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三种方式。
其中,排他许可就是许可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三、 专利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合同书、转让申请表、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并需缴纳相关的登记费用。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有: 让与人的主要义务 1。让与人应是该技术秘密成果的合法拥有者,保证在订立合同时该项技术秘密未被他人申请获得专利。
2。按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3。保证此项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4。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受让人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
2。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3。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二、 1。是不为公众所知悉; 2。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3。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三者缺一不可, 提醒您,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条件,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技术秘密,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技术秘密。
这些构成要件是区分技术秘密与非技术秘密的法定标准。
三、 让与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秘密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且承担约定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技术秘密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是确保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完全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对妨碍技术秘密合同顺利实施的一方给予相应的惩罚。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依据该条的规定,转让人应承担以下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转让技术[包括1]没有全部转让;2]没有按约定期限转让;3]逾期转让超过两个月的法定规定;4]提供的技术秘密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而造成受让方的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泄露技术秘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以外或者不按约定的方式使用技术秘密,使受让人遭受损失,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4、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的侵权纠纷,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用,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受让人应承担以下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或者不补交未交的使用费或者不支付违约金。
应承担补足应交纳的费用和违约金,拒不支付的,应退还出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停止实施专利或者技术秘密并赔偿因此而给出让方造成的损失。
2、超越约定范围使用专利和技术秘密,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专利和技术秘密,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责任。
怎样进行专利权转让?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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