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问题?,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约定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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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转让后,原专利持有人不再享有专利权。
所以在办理专利转让时要谨慎处理。
专利权是智力成果的体现,有无限的权益,所以对于专利转让事项要从各方面综合考虑。
专利转让从签订转让合同到备案成功,都有一定的注意事项,大家要谨慎! 一、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
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
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二、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履行。
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
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
三、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
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四、转让费用的约定。
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
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
转让费根据技术能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
在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约定哪些
转让专利权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通常应约定以下条款: (一)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应具体的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二)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专业性的术语,准确地、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同时还要描述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以及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四)上述专利的专利实施情况,如果有实施许可,还要载明实施许可情况。
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下,应当载明转让方是否要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等。
(五)技术情报资料清单,清单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专利说明书、说明书附图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想要实施专利技术方案所必须的其它技术资料。
(六)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合同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条第二款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约定哪些条款
转让专利权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通常应约定以下条款: (一)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应具体的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二)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专业性的术语,准确地、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同时还要描述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以及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四)上述专利的专利实施情况,如果有实施许可,还要载明实施许可情况。
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下,应当载明转让方是否要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等。
(五)技术情报资料清单,清单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专利说明书、说明书附图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想要实施专利技术方案所必须的其它技术资料。
(六)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合同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条第二款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问题?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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