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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有哪些,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有哪些,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有哪些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

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您介绍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有哪些。

一、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有哪些?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要经过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只有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了,这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算正式生效。

二、专利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

进行专利权转让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著录事项变更费200元。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3-5个月内审查完成并予以登记公告。

4、专利权转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凳记公告文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在实践中,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跟着 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

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

二、专利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转让专利权之前需注意: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心态调整,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

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

(二)专利权转让过程中需注意: 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

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

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专利权的转让材料有哪些



转让专利权应当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接下来由 的小编为您介绍专利权的转让材料有哪些。

一、专利权的转让材料有哪些? 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有必要向专利局提交两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转让方归于我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归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有必要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赞同赞同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两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

3、转让方归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归于我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有必要向专利局出具两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

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著录项目改变手续,有必要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许其委托的专利署理组织处理。

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我国大陆没有常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区域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我国大陆有常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我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则处理。

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1、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



专利权的转让手续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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