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内容都有哪些,专利权的性质,专利权的无偿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的内容都有哪些,专利权的性质,专利权的无偿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专利权的内容都有哪些,专利权的性质
一、 专利权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 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 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 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标记权 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二、 专利权的性质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排他性 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
2。时间性 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 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提醒,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
三、 专利权的授予至少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新颖性 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创造性
专利权的无偿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专利权的无偿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1。确认专利权的类型和法律状态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
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其专利权的“稳定性”与发明专利相比相对较弱。
因此,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同时,受让人还应该对待转让专利权的法律状况进行检索,以证实待转让的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
2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 对于受让人来说,应注意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该专利是否是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
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需要按照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流转的手续。
专利权所涉及到的某些技术有可能对国家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如果将这样的技术转让给外国人可能会对我国的国家利益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手续。
我国专利法中所指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是指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3。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 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它又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
所以,我国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方式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
5。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 相比与商标转让,专利转让因为技术性问题而变得更加复杂。
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基本手续包括: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
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关于无偿转让专利,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须按规定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转让。
当然,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2、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只能向国内的中国单位或者中国公民转让,禁止向国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
3、转让国防专利申请权或者国防专利权的,属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须经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属于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须经国防专利局批准。
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转让国防专利申请权或者国防专利权的,须向国防专利局提出申请,由国防专利局报国防科工委批准。
4、国知局对已经登记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应当予以公告,使公众可以知晓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主体的变更情况。
专利权的转让和版权转让的不同在哪里
产品专利侵权行为根据以下条件认定: 1、行为的目的为生产经营; 2、侵犯的对象是他人合法享有的专利权; 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4、存在主观过错。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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