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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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
发明、实用新型获得专利的实质要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称为“三性”。
1、新颖性。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或者被使用或者以其它形式为公众所知,就导致其新颖性丧失。
);也没有任何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三种情况,虽然不丧失新颖性,但其效力却十分有限,它不具有排除第三人申请的效力。
如果有他人在这6个月内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申请,靠这种不丧失新颖性的规定是无法与之抗衡的。
第一,抵触申请:(1)在先有人申请,但在专利文件公开之前撤回,这样在后申请人仍然可以获得专利权;(2)在先有人申请,但是在专利文件公开后,撤回了申请,这时在后申请人也不能获得专利权,因为前者的公开已经使技术成为现有技术,在后申请人的同样的技术丧失了新颖性。
第二,抵触申请的条件:(1)一定是他人提出的,如果是自己在专利申请日以前提出的,则会发生本国优先权的问题;(2)一定是在在后申请人申请日以前提出的;(3)必须在在后申请人申请日以后公布,如果未公布,则有可能在在后申请人的申请日以前撤回,不影响在后申请人申请,另外如果在在后申请人的申请日以前公布说明在后申请人的技术就不新颖了,可能抄袭在先申请人的。
第三,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抵触申请一说,并且只有使用公开和出版物公开,没有其他公开形式。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低于发明。
另外,《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评价,也是在对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才可能涉及。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是一种替代性或新的改良技术,该改良技术目前还无人发明。
外观设计仅涉及到物体肉眼所见的部分,并不涉及物品自身功能的替代性或改良性。
具有独创性。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要求: 1、申请文件要齐备: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图片或者照片; 2、具体要求主要是别人没有申请过的、成果是没有公开过的(国际展览会上公开、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公开、未经发明人同意而泄露内容的除外); 3、我们国家的专利审查制度是:对发明专利申请采取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采取形式审查。
( 形式审查,也叫登记制或不审查制度。
其审查的主要内容为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发明是否重复。
在公报上公布后,期限内若无异议即予授权) 4、把一切准备好了后,当天就可以受理 。
收到外观专利侵权后几天下架
一、 首次收到侵权通知时,在3个工作日内需提交申诉,如果认定为侵权的,那么就应当立即下架该产品。
二、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 其一,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其二,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其三,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其一,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其二,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其三,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
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三、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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