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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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如果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时,加入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这样的修改被认为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申请人从申请中删掉某个或者某些特征,也有可能导致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说明书中补入原权利要求书中记载而原说明书中没有描述过的技术特征,并作了扩大其内容的描述的,被认为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说明书中补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技术特征并且借助原说明书附图表示的内容不能毫无疑义地确定的,被认为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应当注意的是: (1) 对明显错误的更正,不能被认为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所谓明显错误,是指不正确的内容可以从原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上下文中清楚的判断出来,没有作其他解释或者修改的可能。

(2) 对于附图中明显可见并有唯一解释的结构,允许补入说明书并写入权利要求书中。

细则51.2及。3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此外,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补正通知书后,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细则51.2 8.1 申请人主动修改 对于申请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应当首先核对提出修改的日期是否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

对于超过两个月的修改,如果修改的文件消除了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并且具有被授权的前景,则该修改文件可以接受。

对于不接受的修改文件,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对于在两个月内提出的主动修改,审查员应当审查其修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申请 人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驳回决定。

细则51.3 8.2按照通知书要求修改 对于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的修改,审查员应当审查该修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以及是否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修改。

申请人提交的修改文件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驳回决定。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



导读: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按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及下列专利申请技术文件: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说明书要求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说明书除了要求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五部份内容: (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三)发明内容:写明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四)附图说明: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五)具体实施方式:对照附图举例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该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

权利要求书要求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说明书摘要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具体地说就是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申请人委托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事务时应当向专利代理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一)专利代理委托书;在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申请人)签章; (二)图纸材料; 属于机械构造的产品应当提交产品的整体构造图、揭示发明要点的部件图或剖示图或局部放大图,以及实现发明目的的动作过程图,图上还应标注出组成产品的各部件名称; 属于线路构造的产品应当提交产品的电路原理框图、电路图,并在电路图图上用虚线标示出电路原理框图与电路图之间的对应关系。

(三)文字材料; 一是说明发明创造(即拟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二是说明发明创造所使用领域的现有技术状况以及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该不足之处正是本发明创造所要解决的); 三是详细说明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内容: 属于机械构造的应结合图纸说明组成产品的各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及机械配合关系,产品的功能与作用; 属于线路构造的应结合电路原理框图说明各个框图在电路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并结合电路图说明电路的工作原理(重点说明为实现发明目的所涉及的电路工作过程),产品的功能与作用; 四是说明在实施本技术方案后所带来的优点(应当针对前面所说的不足之处进行对比);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实用新型_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代表)__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 ______ 姓名或名称 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 专利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 构 名 称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代码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 代理人证书号_______电 话_______ 分案申请 原案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案申请日_______ 要求优先 权声明 在先申请国别 在先申请日 在先申请号 不丧失新颖性 宽限期声明 □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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