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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康胜诉伊莱克斯灶具专利启示录,常州一民企险胜跨国专利被诉案的启示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帅康胜诉伊莱克斯灶具专利启示录,常州一民企险胜跨国专利被诉案的启示

帅康胜诉伊莱克斯灶具专利启示录



3月20日,经过终审,有关帅康诉伊莱克斯的专利侵权案终获定论,伊莱克斯与帅康达成了庭外和解,但基于双方和解协议中有关商务保密条款的限制,具体内容并末公布。

这个官司的前前后后在业内引起了很大的风波。

案件回顾 据帅康集团知识产权办介绍,伊莱克斯灶具在其主打产品宣传册上称,燃烧效率比普通灶具提高10%到24%之间。

而最近全面上市的帅康“中国火”灶具节能最多超出国标10%,已经是行业节能的新高地,因此,伊莱克斯的宣传引起了帅康的关注。

帅康在对伊莱克斯的“名厨”产品解剖后发现,其节能并没过人之处,惊人之处在于其风门设置采用了帅康的专利设计。

2006年6月27日,帅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帅康公司于2002年3月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01220334.3的“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伊莱克斯(中国)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使用了该专利技术的灶具,已构成专利侵权。

一审判定伊莱克斯败诉,终审时,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

这表明备受关注的欧洲厨电业巨头伊莱克斯与中国厨电业巨头帅康关于专利纠纷的对决有了最终的结果,这意味着中国厨电行业民族品牌告洋品牌专利侵权事件取得了第一次胜利。

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但可能引发一轮专利侵权诉讼潮,对中国的民族品牌尤其是中国家电业来说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洋品牌遭遇信任危机 在帅康专利胜诉一案中,被告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侵权产品,实际上是在广东一家电器生产企业OEM生产的,据了解,这家广东的电器生产企业在生产规模和综合实力上都属相当小的企业,作为国际巨头的伊莱克斯却选择这样的企业为自己的品牌OEM产品,与其国际巨头的品牌形象明显不符,这也向我们警示了跨国公司产品在国内国外执行产品制造双重标准的现象。

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售后服务到危机处理,应该说跨国公司在国内国外执行两套标准的现象大量存在。

跨国公司在“中国化”过程中,通常会按照所在国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甚至在标准缺失的情况下,会大大低于中国的国家相关标准,如肯德基的“苏丹红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联合利华旗下“立顿”速溶茶氟化物超标等,使这些大名鼎鼎的洋品牌频频遭遇着质量危机。

跨国公司之所以敢这样做,一方面鉴于中国早期的制度还不健全,在跨国公司眼里,“整顿时间短,处罚金额少”几乎成了一种“中国特色”。

宝洁公司的SK-II因为涉嫌虚假宣传被南昌市工商局罚款20万元。

这样的罚款数额与其因为虚假广告所带来的产品知名度和利润相比,几乎是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中国消费者的盲目崇拜洋品牌心理也使得跨国公司无视其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健康。

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过去这些跨国公司的身上被人为罩上了一层光环。

从进入中国市场之初,他们就一直享受着“超国民待遇”:一方面在投资政策上享受着优惠;另一方面,在很多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识中,世界500强企业都完美无缺。

有媒体报道说,SK-II产品,除首次进口时有关部门进行过检验外,至今已有8年没有再进行过检验。

而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这种盲目的崇洋心理更是根植于心间。

据调查,在大城市白领阶层中,有70%以上的消费者愿意选购洋品牌,消费者对洋品牌的盲目崇拜,在无形中宠坏了这些洋品牌,也抬高了它们的价码。

帅康集团总裁邹国营认为:“帅康之所以在中国起诉伊莱克斯,并非出于增加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而是为了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即尊重知识产权、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他同时指出,此举也符合消费者的利益,因为这能帮助中国的家电消费者掌握正确、完整的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

” 专家认为,正是由于我们不成熟的市场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空缺助长了跨国公司的违法行为,因此,应尽快从法律层面上规范外企的经营行为,同时消费者也要减少崇拜洋品牌的盲目,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国创造”争足了面子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家电制造与消费市场,一直是兵家必争之地。

洋品牌凭借本身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品牌优势一直对中国本土家电品牌进行打压,可以说国产品牌一直在洋品牌的打压下艰难成长,中国的彩电多年来饱受欧盟、3C、6C专利大棒的打压;中国的DVD产业差点因为专利索赔走向崩溃;中国的手机产业更是在洋巨头的“专利陷阱”中举步维艰……专利侵权的由头已成为洋品牌阻击国产品牌竞争而采取的主要手段,近几年来,频频上演的知识产权大战已日渐成为以“中国制造”为主的中国家电业挥之不去的梦魇。

中国的厨电行业是少有的国内本土品牌让洋品牌黯然失色的一个产业,其正日益成为“中国制造”在科技含量不高的行业整体突破的“缩影”,成为“中国创造”的一面旗帜。

以吸油烟机为例,有调查表明,在油烟机未来购买率方面消费者对民族品牌的认同度高达93%以上。

而在现实的购买选择倾向上,洋品牌的处境就更加悲惨。

在中怡康、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等权威机构统计的油烟机市场销售前列排行榜上,难寻洋品牌踪影,在该行业的高端领域国产品牌大放光彩。

帅康胜诉专利一案充分向我们表明了帅康在厨电专利技术方面已经走在了国际巨头的前面,拥有了核心竞争力。

帅康集团总裁邹国营在研制公司发展的战略时就强调:反倾销、知识产权往往成了洋品牌打击中国企业的“拿手武器”,一方面,中国企业在这方面经验不足,另一方面,许多人有一种定势思维,特别是涉及知识产权这类“时髦话题”,中国企业似乎总是处于弱势,认为跨国公司势大财雄,技术力量强,中国企业起步晚,底子薄,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积累,洋品牌就充分利用这种“崇洋心理”造势,打击中国企业,帅康专利案的胜诉,无疑给了这一梦魇当头清醒的一棒,同时也给国内本土企业留下了宝贵的经验,那就是,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制造大国,我们一样能设计出具有智能产权与专利权的产品,这样国内本土企业在全球的市场竞争中,便不仅仅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同时也将是与世界同步的技术大国。

中国著名营销战略专家极品策略传播机构总监博锋认为:“中国本土企业之所以屡屡在‘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这道关口上败下阵来,其原因还在自身。

许多国内本土企业没有自主创新能力,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有创新能力的又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愿意在这方面投入,其结果就是在此类纠纷中没有发言权,被别人一击即中。

家电行业更是如此,如果没有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大量投入,形成有效的“中国创造”的自主核心能力,就不可能做大做强。

此次帅康专利案胜诉,不仅成为中国本土品牌挫败国际洋巨头的经典案例,更是为‘中国创造’争足了面子。

” 专利给行业带来了有“价值”的竞争 帅康在吸油烟机领域导演了两次革命,灶具更是解决了行业“完全上进风技术”和“大火力”不能兼容的世界性难题。

由此帅康在厨电领域的知识产权优势地位构筑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作为“中国创造”一面旗帜的帅康集团,为了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每年都要投入巨资用于科研开发。

因为帅康坚信,知识产权不仅是外国人的专利,以帅康为代表的一批中国民族品牌,其“中国创造”正日益代表着中国人的智慧和尊严,我们要勇于捍卫属于我们自己的利益。

1993年,作为首开深型吸油烟机先河的帅康集团,在产品还处于样机制作阶段,就申请了四项专利,产品上市时便获得了国家的专利证书。

帅康超前的专利保护意识,让帅康独自分享了深型吸油烟机市场这块巨大的“奶酪”。

1995年,某国际品牌公司也看中了这块巨大的蛋糕,准备在广州建立生产基地,但由于帅康有四项专利在先,就委托上海一家专利事务所,对帅康的专利提出异议,请求中国知识产权局撤消帅康的专利权,以达到利益均沾的目的,最终,帅康的专利由于在法律上已生效,该国际品牌公司只好放弃了投资深型吸油烟机的计划。帅康用专利跑马圈地给国内企业特别是厨电行业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课, 帅康既不乏与国际品牌专利交锋的先例,也不缺与国内专业企业和大家电企业之间知识产权的“恶斗”。

作为原告,帅康和海尔也都因为知识产权发生过诉讼,打官司的结果让行业懂得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更给行业带来了有“价值”的竞争。



常州一民企险胜跨国专利被诉案的启示



常州一家真空泵厂企业被日本某公司以专利侵权推上被告席。

尽管存在仿制事实,但由于仍有部分创新,不构成专利侵权,日前上海法院一审驳回了日方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这家民企引进一项日本技术研发的新型真空泵投放市场后业绩不菲。

今年1月,公司接到日本一家真空泵生产商的律师函。

对方称,早在1994年,日本公司产的该种型号真空泵即向我国申请了专利,并在2001年获得了专利权。

这家民企与日方几番沟通,甚至提出可为日方代工共设常州加工基地的“委曲求全”之法,但遭日方断然拒绝。

今年4月,日方起诉至上海法院,要求常州公司立即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工具,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常州企业无奈之下应诉,经常州维益专利事务所及江苏常州常江律师事务所专家“会诊”,认为该公司生产的真空泵尽管存在仿制事实,但生产的真空泵内部构造是自主研发,有部分创新,不构成专利侵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常州企业生产的真空泵不具备日方专利产品说明书中所称的全部技术特征,不构成专利侵权,遂驳回了日方的诉讼请求。

尽管赢了诉讼,但企业代理律师许敏指出,目前世界大公司都很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对产品申请了多项专利保护。

我国很多企业都是从引进技术开始,经常在商标、技术、外形等问题上引发知识产权纠纷,如果在仿制过程中有所创新,仍然可以依法申请专利保护。

我国首家企业专利技术网站总裁汤可权提醒企业家,世界上90%的最新技术以专利形式表现。

对技术发明者来说,专利是把保护伞;对技术应用者而言,巧妙回避、避免盲目侵权是开发策略。

美国的苹果电脑就是风险投资家费莱•瓦尔丁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查到一份微电脑技术失效专利而起家的。

他建议,一些敏感行业企业在确定研发方向时应及早进行专利咨询,跟踪全球竞争对手专利技术。



常州常宇化工诉常州华达化工专利申请权纠纷案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纠纷处理决定书 请求人:常州常宇化工厂 法定代表人:周应剑,系该厂厂长 住址:常州市新区龙虎塘镇 委托代理人:孙鸥。

翁建刚。

被请求人:常州华达化工厂 法定代表人:樊荣良,系该厂厂长 住址:常州市新区龙虎塘镇 委托代理人:汪旭东。

金国民。

案由:专利申请权纠纷 常州市常宇化工厂诉常州市华达化工厂专利申请权纠纷一案,于1998年10月14日向原江苏省专利管理局提起调处请求,原江苏省专利管理局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组,并于1998年12月25日、1999年5月26日两次公开开庭处理,常宇厂法定代表人周应剑、委托代理人孙鸥、翁建刚,华达厂法定代表人樊荣良、委托代理人汪旭东、金国民均到庭参与处理。

2000年5月24日,原江苏省专利管理局更名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现本案己处理终结。

请求人诉称: 武进县樊家化工厂创办于1983年,1987年更名为武进县龙虎塘合成化工厂(以下将1987年至1993年5月3日武进县龙虎塘合成化工厂简称为“合成厂I”),1998年合成厂I投资创办武进城北化工厂,两厂虽系两个独立法人,但在实际经营活动中,采取“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个经济实体”的运作方式。

1990年5月,武进城北化工厂更名为武进县华达化工厂,1992年7月,武进县华达化工厂又更名为常州市华达化工厂(以下将1992年7月至1993年5月3日常州市华达化工厂简称“华达厂I”)。

华达厂I的主要产品为甲荼胺,由于原来采用的精制茶硝化还原法制备的甲荼胺产品中含有强致癌物质,必须将硝化还原法制备的甲荼胺进一部精制得到高纯度的甲荼胺。

因此,1992年初,由周应剑副厂长牵头,由徐凯、丁亦斌及余秋冠三人组成三人小组进行结晶法甲萘胺精制的试验,到1993年5月中旬中试成功并将该技术应用于生产。

1993年5月3日,经龙虎塘镇政府同意,并经武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华达厂I与合成厂I合并,合并后的工厂沿用“常州市华达化工厂”厂名(以下将1993年5月3日至1994年3月18日常州市华达化工厂简称为“华达厂II”) ,同时合成化厂I注销歇业,其所有债权、债务及资产均归华达厂II承担和享受。

1994年1月,经龙虎塘镇政府、樊家村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华达厂II分立为两个厂,其 个厂仍沿用“常州市华达化工厂”厂名〈以下将1994年3月18日后的常州市华达化工厂简称为“华达厂Ⅲ”〉,另一厂沿用“武进县龙虎塘合成化工厂”厂名〈以下将1994年3月18日后的武进县龙虎塘合成化工厂简称为“合成厂II”〉,并由镇政府按1994年1月25日止的帐面资产为基础进行分厂析产,分厂析产工作于1994年2月5日完成,1994年3月18日签署了分厂析产协议书,但只对有形资产进行了分割,而对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未进行分割。

分立后的两厂分别按分厂析产后的资产和财务数据建帐经营。

1995年6月,合成厂II更名为“常州市常宇化工厂”。

1996年10月10日,华达厂Ⅲ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名为“一种利用结晶分离法制备甲荼胺的新工艺”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为:96119892.3,发明人为丁亦斌。

1998年7月23日、1998年9月9日,华达厂Ⅲ以专利申请人的名义分别在《常州日报》和《法制日报》上发表了专利权独有的声明。



帅康胜诉伊莱克斯灶具专利启示录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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