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协议中如何约定表演者的权利与义务,表演者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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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者协议中如何约定表演者的权利与义务
文学作品可以通过戏剧、话剧等方式表演呈现,文学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
表演者的范围不仅有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在著作权人与标着的协议中要约定好相关事宜。
那么表演者协议中如何约定表演者的权利与义务呢?下面跟着 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表演者协议中如何约定表演者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其中,表演者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表演者的义务: (一)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表演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二、什么是表演者权利 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解释,所谓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表演者的范围并不仅仅是指自然人,也包括演出单位,即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该条例第33条同时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表演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表演者享有的权利,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人,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权利,著作权人往往通过授权许可或转让来行使表演权。
获得表演权许可的表演者对原有作品作艺术性加工、创作、再现、这些行为就是表演。
表演者在表演的过程中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因而对其表演行为享有表演者权。
因此,表演权与表演者权是两个不同的概概念,前者属于著作权人,后者属于表演者。
正是由于表演者之间这种艺术创作水平与领悟能力怕差异,使得同样的作品由不同的表演者表演,其效果大为不同。
所以,法律要对含有创作性的表演予以保护,赋予表演者相应的表演者权。
我国新著作权法在第36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期中并没有区分作品是否已经发表,而是不管发表与否,统一对待。
表演者权有哪些?
一、表演者权包括哪些? 表演者权的内容: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象,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象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权产生: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在于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 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但是表演者权设定却有利于维护表演者利益,因为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而表演权却属于著作权人。
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表演者权的保护期限是自首次表演完成之日起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 二、表演权和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表演权与表演者权都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
尽管二者只有一字之差,并且彼此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但是却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区别如下: 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后者属于邻接权。
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表演权定义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它与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同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而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演者获得作者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将表演者与出版者、音像制品者等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统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则将表演者权列在第四章中,属于“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以与著作权有所区别。
保护客体不同:前者为作品,后者为表演。
保护表演权的原因是作者对其作品的创作,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方式是允许他人以一定方式表演作品并取得报酬。
而表演者权要保护的客体是表演者自身在表演作品时的形象、动作、声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动。
所以,一部作品如果经过不同表演者的多次表演,那么拥有表演者权的人不止一个,而表演权主体还是作者一个人,原因就是作品本身没有变化,而各个表演者的活动并不相同。
权利主体不同:前者为作者,后者为表演者。
表演权的主体是著作权人,也就是创作作品的作者。
而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作品的表演者。
权利内容不同:前者为财产权,后者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权利内容主要体现为无论作品是否发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可见,表演权对作者而言是权利,对表演者而言是义务。
表演者获作者授权后对其表演享有如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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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版权在我国就是著作权,我国个人版权无法注册只能进行登记,登记流程主要是:首先,准备申请文件;其次,向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然后,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且向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并公告。
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
三、 MORP数字音乐在线注册系统,该系统可对音乐的词、曲、编曲、翻唱等音乐作品进行在线的版权注册。
作品注册成功后,MORP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标准的ISWC临时码,该代码是全球性音乐著作权代码。
通过版权注册号码,各个国家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提供相应的版权代理保护,该作品在这些国家内被使用,当地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代理收取著作权费,并通过中国音著协将费用转给著作权人。
同时,在注册作品出现版权纠纷的时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专职法律团队可提供作品的注册信息,注册时间精确到秒,为版权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的保护版权人合法权益。
在保护的同时,协会还将聘请资深音乐人对作品进行筛选,在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好的作品通过协会的在线交易平台发布,提供给协会战略联盟的唱片公司、演艺经济公司、各大音乐网站进行购买推广。
协会会将购买费用转给著作权人。
表演者协议中如何约定表演者的权利与义务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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