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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追诉期限,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后应该如何处理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追诉期限,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后应该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追诉期限



(一)知识产权犯罪追诉期为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二)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二)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三)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五)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后应该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纠纷要怎样处理的 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理方式为: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相关的行政部门处理。

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产权都包含什么



一、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 1、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具有非物质性的作品、创造发明和商誉等,它具有无体性,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

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非物质成果。

这就意味着,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其次,转让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转让了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最后,侵犯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侵犯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

2、特定的专有性 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物权的专有性存在诸多差异,表现在: (1)专有性的来源不同。

由于作品、发明创造等非物质性的客体无法像物那样被占有,人们难以自然形成对知识产权利用应当由创作者或创造者排他性控制的观念。

相反,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来自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侵犯专有性的表现形式不同,保护专有性的方法不同。

对物权专有性的侵犯一般表现为对物的偷窃、抢夺、损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侵占,而对知识产权专有性的侵犯一般与承载智力成果的物质载体无关,而是表现为在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缺乏法律特别规定时,擅自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3)专有性受到的限制不同。

知识产权受到的限制远多于物权,如《著作权法》就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均构成对著作权专有性的限制。

此外,还有时间性、地域性的限制等。

3、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有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

创造成果将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人人都可以都利用的公共资源;商标的注册也有法定的时间效力,期限届满权利人不续展注册的,也进入公有领域。

4、地域性 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其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同时也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存在,其权利的范围和内容也完全取决于本国法律的规定,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得和保护的规定不完全相同,所以,除著作权外,一国的知识产权在他国不能自动获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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