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场所变更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增资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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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场所变更证明材料
一、 1、著录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购房证明)或者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二、 1、发警告函对于侵权行为和后果不是很严重,涉嫌侵权企业不是太大,权利人可以以发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对方,要求其停止侵权。
2、以赔偿为目标如果涉嫌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较大损失,权利人准备以获得赔偿为目标起诉侵权人的话,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对方发送警告函之前,应主动、充分地准备侵权证据以及自身受到损失或对方获得利益的证据,为以后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做好准备,占据优势地位。
3、以诉讼促和谈权利人有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得到法院的一纸判决,而是为了与涉嫌侵权人进行和谈,弥补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权利人在双方的谈判之前应明晰自己的底线,同时,也应该尽量调查清楚对方的底线,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以诉讼清市场很多时候权利人从诉讼中很难得到足额的赔偿,但如果不提起诉讼,侵权行为将蔓延,权利人的市场份额将受到极大影响,所以权利人不得不提起诉讼以夺回正品的市场份额。
因此,权利人即使不能从个案中获得足额的赔偿,亦将采取法律措施,甚至不惜采取刑事措施来维护其市场份额。
5、以诉讼促合作有时,权利人要求涉嫌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是真的要求其停止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权,而是以此为平台,促使对方与权利人和谈或调解,进而双方达成合作意向。
三、 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
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
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
2、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只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拥有企业所在领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弱者地位,才能有经济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影响力。
为此,我们必须加快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学习别人的同时立足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
3、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
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不制造、不使用、不销售、不传播假冒产品;不盗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标、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
4、坚决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遏制、查处和打击工作。
5、积极参与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各界共同致力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认真履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切实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知识产权增资可行吗
可以的。
(一)专利使用权是专利权人使用该项专利应用于生产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属于知识产权范畴。
专利使用权出资是将其作为资本进行投资,与资金投资方提供的资金共同投资入股。
(二)在登记注册公司时允许专利权人用专利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比例不受限制,促进财产性权利转化为资本。
(三)用专利使用权作价出资登记注册公司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对用于出资的专利使用权由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并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专利许可方式为在中国境内独占许可,即双方应签订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3、以专利使用权出资方具有持续获取与所在公司业务发展相关专利的能力。
(一)优点: 1、知识产权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
而且知识产权在注册资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
2、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
3、利用知识产权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4、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
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
(二)缺点: 1、资金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是增资扩股融资容易分散股权,甚至会因此丧失控股权。
当然,这种状况是可以控制的。
2、可以根据是否需要掌握控股权来倒推是否需要增资扩股。
如果既想融资又不想失去控股权,完全可以采用其他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放行债券等。
税收法规规定,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也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规规定,对于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在转让该项股权时,其作为转让收入抵扣价值的财产原值,只能以评估前的价值为标准,而不能以评估增值的价值为标准。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规规定,对于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在转让该项股权时,其作为转让收入抵扣价值的财产原值,只能以评估前的价值为标准,而不能以评估增值的价值为标准。
知识产权增资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扩大了股东出资范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从该条我们可以看出,新公司法并不排除股权、债权等出资方式。另外,新公司法规定了货币出资的下限(30%)取代了原公司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上限(20%)规定。
二、降低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修改后的公司法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按照不同行业设立不同法定最低限额的做法,统一规定(一人公司除外)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第四,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改为许可主义和准则主义并存。新公司法增加了定向募集设立这一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并规定除公开募集设立外,发起设立和定向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准则主义。第五,新公司法规定了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知识产权场所变更证明材料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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