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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生物技术行业之生物育种和生物医药,德国经济依赖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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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生物技术行业之生物育种和生物医药



生物技术是综合性学科,德国采用经合组织(OECD)对生物技术的定义:生物技术是指以现代生命科学为基础,结合先进的工程技术手段和其他基础学科的原理,按照预先的设计改造生物体或加工生物原料,生产某种产品或达到某种目的的技术。

为简化表述,德国将生物技术分为白、红、绿三种,分别表示工业领域的生物技术、生物医药和生物农业(包括育种),在生物农业中衍生出“黑色”生物技术,即未来取代石油和煤炭的生物能源技术。

现就德国生物技术行业里生物农业(包括育种)和生物医药的总体情况、优势领域、政府促进措施和与我国的合作情况概述如下: 一、德生物技术行业总体情况 OECD对生物技术企业分为两大类,其一为专业性生物技术企业,其二为生物技术是其 部分业务的企业。

按照该分类,2008年德国拥有专业性生物技术企业501家,从业人员1.45万人;生物技术是其 部分业务的企业(简称为“非专业生物技术企业”)为92家,从业人员1.56万人。

医药类跨国企业即属此类。

2008年专业性生物技术行业销售额为21.9亿欧元,同比增长9%。

德国生物技术行业的总体特点是: (一)行业较为稳定,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 德国生物技术行业在1996年至2001年间发展蓬勃,目前60%的专业性生物技术企业是此间成立的,近年行业发展平稳,每年新成立或破产的企业均为十几家,专业性企业总数保持在500家左右,从业人员增长较缓。

从规模看,2008年的501家专业性企业中,87%为小企业,人数少于10人和50人的分别占43%和44%,50至100人的占8%,超过100人的仅占5%。

从行业分布看,222家企业(44%)从事新药品或新诊断治疗方法的研发,186家企业(37%)为服务性企业或供货商,45家(9%)为研发“白色”生物技术,即工业领域的新材料或新程序,26家(5%)为生物农业企业。

在92家“非专业性企业”中,从事医药、工业、农业的企业分别为42、11和33家。

(二)企业研发投入比例较高,与科研院所合作紧密 德国专业性生物技术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研发投入比例较高,2008年研发投入为10.6亿欧元,同比增长1.1%,占当年销售额的近半。

德生物技术研发企业非常注重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在专业性生物技术企业中,44%的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十分密切,24%的企业和工业界联系紧密,与其他生物技术企业紧密合作的为22%。

(三)融资比较困难 生物技术研发是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融资普遍困难。

截至2008年底,在法兰克福证交所上市的专业性生物技术企业为23家。

风险投资是德生物技术行业的主要融资方式,2008年有222家专业生物技术企业吸引了风险资本,另外有45家企业在2008年获得了政府的促进资金。

近年,一些私人资本开始进入该领域,例如德国SAP软件公司创始人之一Hopp先生在多个生物医药公司至少投资了3亿欧元。

二、生物农业(育种) 生物育种属于植物育种培植的一个分支,始于上世纪80年代,研发的重点是培育更优质或新型的植物品种以及避免或降低生物技术带来安全隐患,目的是缓解日益增长的人口和有限耕地的矛盾,抵抗病虫害,适应气候变化造成的温度升高、降水减少等变化,开发生物能源。

德包括生物育种在内的植物育种行业共有130家企业,以中小型为主。

其中100家从事植物育种,其他企业专营种子销售和贸易。

该行业年销售额约10亿欧元,拥有15万平米的暖房和3700公顷的育种田,从业人员1.2万人。

拥有2600个国家和欧盟认证的农业种子类别,1.75万个蔬菜种子类别,实现了育种业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近年德国农业育种企业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去年占该行业销售额的17%,达1.29亿欧元,而1993年该比例为13%。

拥有生物实验室25个,科研骨干278名。

2008年初,德国《转基因法》修订版生效,该法按照欧盟标准规范了转基因作物种植的条件、安全评估和批准程序等。

截至2008年底,德国转基因玉米试验田为3690公顷,而全球转基因种植面积已达1.14亿公顷,其中美国5400万公顷。



德国经济依赖知识产权保护



4月11日,德国政府和经济界共同推出“预防战略”,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德国经济部国务秘书贝尔恩德·普法芬巴赫强调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德国经济尤其依赖于其创新能力的保护。

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 以前,德国奔驰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分属各部门管理。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于1996年成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部。

虽然奔驰公司在许多子公司和分公司设有研发部,但知识产权部直接设在公司总部。

在德国,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组织体系有3种模式:一是由企业法律部管理;二是由企业研发部管理;三是由法律部和研发部共同管理。

但无论哪种模式,德国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组织体系呈现两大共性:一是日趋集中统一。

这有利于德国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在世界各地得以统一实施,避免重复研发、重复注册商标,节约经费;二是注重发挥法律作用。

在德国,中小型公司一般不设专门的知识产权组织机构,但均有律师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几十年来,德国经济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其 个重要原因就是德国企业有效运用了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提升和保持其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

德国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重点之一加以制定和实施。

具体来讲,德国企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主要来源于3大动力:一是技术需要。

德国企业普遍认为,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获取最大经济效益,首先要在产品技术上取得领先优势,只有不断致力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是市场需要。

德国企业十分注重专利技术开发与应用以及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以占领市场。

三是应对竞争对手需要。

德国企业通过保护自身知识产权,防止发明者把机密泄漏给竞争对手,从而被竞争对手模仿。

同时,他们也密切关注竞争对手在产品技术上的发展,寻找竞争对手的技术空挡。

据德国工业联合会提供的最新材料,2006年,德国海关查获的仿冒产品价值高达11亿欧元(1欧元约合10元人民币),比前年翻了5番,而全世界范围内因侵犯知识产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1200亿欧元。

应妥善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与普及产品之间的矛盾 从整体氛围出发,在企业为主心骨的基础上,德国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企业主体、国家支持、员工努力”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法律保护体系。

国家在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予以强有力支持: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备、知识产权诉讼案处理相对高效、在科技创新方面投资巨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德国的《雇员发明法》,它有效解决了雇员与企业之间在发明权归属方面的纠纷,规范了企业和雇员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及收益方面的责任、义务和补偿方法。

德国企业内部因此形成了企业和雇员双赢的创新推进机制。

据统计,德国每年90%的专利申请为企业和研发机构的雇员发明,德国每百万职工创造的专利数名列世界前茅。

近年来,由于仿冒品愈演愈烈,德国政府和经济界推出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涉及法律、经营、技术保护和展览会等领域,统称为“预防战略”,以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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