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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哪些种类,商标有效证明怎么开?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商标有哪些种类,商标有效证明怎么开?

商标有哪些种类



你好,地役权的种类如下:

商标有效证明怎么开?



一、商标有效证明怎么开?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二、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

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

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证明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商标许可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许可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许可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

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许可人。



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一、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商标权人的权利包括: 1、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 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3、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续展权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 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5、标示权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

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6、禁止权 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商标授权使用书如何签署,签署需要注意什么?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1)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

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一样,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得任意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

同时,被许可人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在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内进行使用。



商标有哪些种类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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