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知道的知识产权相关问答!,使用别的公司logo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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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知道的知识产权相关问答!
问: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益能否承继 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财产权益,依法可以转让和承继。
问: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的许可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答: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商标侵权,法律法规对许可他人使用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未作禁止性规定,商标许可合同当事人对商标应该获得注册亦未有特别约定,一方以许可使用的商标未获得注册构成欺诈为由主张许可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问: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时的民事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因突出使用企业名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判令规范使用企业名称;该企业名称因特殊的历史关系已经长期善意使用的,可以不判令变更企业名称。
问: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生地 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商标侵权的原因,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生地,不能简单地以原告受到损害就认定原告住所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问: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益能否承继 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财产权益,依法可以转让和承继。
问: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的许可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答: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商标侵权,法律法规对许可他人使用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未作禁止性规定,商标许可合同当事人对商标应该获得注册亦未有特别约定,一方以许可使用的商标未获得注册构成欺诈为由主张许可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问: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时的民事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因突出使用企业名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判令规范使用企业名称;该企业名称因特殊的历史关系已经长期善意使用的,可以不判令变更企业名称。
问: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生地
使用别的公司logo侵权吗
属于侵权行为。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
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
商标被侵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一)当事人协商,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
(二)工商投诉、举报 企业的logo不可以盗用。
logo被盗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logo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
使用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一、 使用权不属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主要包含: 1。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商标权:单位注册商标和服务标记; 3。著作权(版权):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摄影、录像及其它图形,文字等创作作品,以及图书资料,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
4。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主要包括非专利技术,有关科研、设计、生产、管理、市场;财务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所以,使用权是不属于知识产权的。
二、 一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它必须具有为人所知的客观形式,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确认; 二是智力成果是创造人发挥自己的智力、智慧和艰苦劳动的成果; 三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
专有性,即排他性,是作者、发现人、发明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性、排他性的权利。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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