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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填写介绍,对专利宣告无效结果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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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填写介绍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的制作要点、填写注意、格式规范介绍如下: 一、填写要点: 1。制作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2。必须使用中文。

3。注意将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的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权人、发明创造的名称填写清楚。

4。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应当有针对性,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2款的规定。

5。制作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所列各项要求。

6。应在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之后提出,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格式: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下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请求人 姓名或名称(代表)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联系人姓名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②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地址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书号 电话

对专利宣告无效结果不服怎么办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

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所谓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指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

(二)本条在第一款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同时,又在第二款中,规定了对几种情形不具有追溯力,包括: 1、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

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专利权人以他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人民法院根据当时尚属有效的专利权,作出有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并已执行的,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对该项已作出并已执行的判决、裁定,不具有溯及力。

依判决、裁定侵犯专利权而给予的侵权损害赔偿,当事人不得请求返还。

2、对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因侵犯专利权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当事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期满既不起诉又不履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已经履行的,或者已经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其后作出的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没有追溯力。

3、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

对因履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而支付的专利使用费或者因履行专利权转让合同而支付的转让费,当事人都不得请求返还。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提出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不服则不能提出复议,如对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不服不能申请复议。



对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有哪些规定



1、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

同时专利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

2、专利局的受理 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初步审查 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4、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的或者经过补证申请合格的,专利局将专利申请启动实质性的审查。

实质性审查主要是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

5、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

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http://www。sipo。gov。cn/zldbc。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sipo。gov。cn)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

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

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

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和金额。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3、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填写介绍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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