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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实用新型专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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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可能因缺乏创造性、不够新颖等情形导致无效。

具体包括: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

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6、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

7、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8、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内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实用新型专利期限



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

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

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

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类型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两种。

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针对实用新型对创造性要求不高这一特点,人们一般将其称为小发明、小创造。

但是,需要理解的是,对于创造性高的发明创造,只要是符合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也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例如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实用新型专利期限规定有多久



一、实用新型专利期限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二、实用新型起算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算起 三、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1)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公司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个人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四、实用新型专利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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