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卖别人有专利的产品,如何把专利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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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卖别人有专利的产品
一、 想卖别人申请过专利的产品的话就需要跟专利人去申请产品的授权。
二、 1、专利申请前置准备: (1)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
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2、专利申请不能过早,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就过早申请,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几种不利后果: (1)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
(2)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
(3)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
三、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如何把专利做无效
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申请专利无效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知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权利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发明创造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
依照《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确实不具备专利条件的,可做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二)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如果国知局对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那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该请求属实,即可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三)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法定领域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国知局对该条所述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由此可以看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讲,务必要作好申请专利的前期工作,比如专利文献的查询、查新、市场调查等。
如何收集专利无效的证据
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证据的提交做了如下规定: 1、外文证据的提交 (一)当事人提交外文证据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的,该外文证据视为未提交。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中文译文,未以书面方式提交中文译文的,该中文译文视为未提交。
(二)当事人可以仅提交外文证据的部分中文译文。
该外文证据中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部分,不作为证据使用。
但当事人应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要求补充提交该外文证据其他部分的中文译文的除外。
(三)对方当事人对中文译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
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无异议。
2、域外证据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的证明手续 域外证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二、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认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无效宣告请求人在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三、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如何才能卖别人有专利的产品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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