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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时间周期是多久,商标权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时间周期是多久,商标权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时间周期是多久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  (一)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四)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权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  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三)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四)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数额。

三、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三)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四)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五)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为商业目的而智力劳动创造的专有性成果。

所以,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无效的几种情况



一、  商标无效的情况如下: 1。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

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

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①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③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④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⑤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3。注册商标争议 二、  商标注册受有效期限制,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三、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时间周期是多久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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