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种类和期限,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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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种类和期限
发明专利的期限是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期限届满后是不能延续的,该专利进入公共领域,归全人类所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1、专利类型中的重要组成——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全新的创造,是专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专利类型中的改良成果——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专利类型中的外部工艺——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的类型包括哪三种
一、 专利法规定的三种专利,包括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
与其他国家采取对三种类型的专利,分别立法的模式不同,我国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专利,这三种专利用同一部法律规定在一起。
三种专利虽然特点不同、申请条件也不同,但是同样受到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其中,发明专利的申请受到最严格的审查,实行了实质审查原则,不仅会对发明专利的形式进行审查,还会对内容进行实质而全面的审查。
而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就采取了初步审查的原则。
知识产权局在授予专利权时,仅仅会对这两种专利申请的形式进行审查,对于没有实质上的、明显的缺陷的专利,就可以得到批准。
二、 专利申请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公开充分、单一性等条件。
专利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权的请求。
依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附图、优先权请求。
其中附图、优先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必不可少,但这有利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专利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
三、 1、专利申请前置准备: (1)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
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2、专利申请不能过早,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就过早申请,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几种不利后果: (1)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
(2)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
(3)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
专利的种类和期限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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