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怎么算公开,专利怎么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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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怎么算公开
一、 专利公开是将请求保护的发明通过科学刊物书面公开,或通过演讲口头公开,或在展览会上展出发明的物品或物品构成的发明方法。
公开的另一种含义是在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中请求保护的发明,并且要求这种公开必须清楚。
完整,能使同行业技术熟练人员能够据以实施的程度。
二、 专利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所有授权的发明创造在授权后,发明专利申请甚至在申请日后、授权以前的一定时间,都应当向公众公开。
这是社会公众的利益所需要的。
但是,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新式武器或者其部件,也按一般程序予以公布,那就会损害国家的利益。
所以各国专利法对上述原则都作了例外规定,即可以予以保密。
国际条约对各国的保密也都持赞同立场,例如,知识产权协定规定,“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应作如下的解释:(a)要求各成员提供其认为一旦公开将违反其基本安全利益的任何信息”。
专利合作条约还规定,除不限制各缔约国为了维护国家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而且也不限制各缔约国为保护国家一般经济利益而限制其国民或居民提出国际申请权利的自由。
各国专利法大多规定,如果专利申请所述信息的公布可能损害国家的防务的,专利局长有权不予以公布。
至于具体做法,专利法都不作规定。
在实践中,有的国家是由国防部门将上述发明取走,加以保密并设法利用,并对申请人给以补偿。
有的国家在不予公布的前提下,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也授予专利,并在内部使用。
第二种做法既达到了保密目的,又可以有控制地在内部推广使用,对于我国是比较适用的。
三、 在中国,几乎申请日前的任何公开都会导致专利不被授权,除了该公开严格符合专利法24条所说的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然而专利法24条的规定在实施中有很大的难度,而且一旦在6个月之内申请人自己再次公开或者由其他人公开了发明内容,专利申请还是无法获得授权。
所以,最保险的方法还是在申请专利之前严格保密。
专利怎么评估价格
一、 1、评估机构 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专利资产评估业务。
2、评估方法 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选择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中的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二、 1、法律因素:权利属性及权利限制、专利类别、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剩余法定保护期限、专利的保护范围、年费缴纳情况、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质押,以及是否涉及法律诉讼或者处于复审、宣告无效状态等。
2、技术因素:替代性、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实用性、防御性、垄断性等。
3、经济因素:专利资产的取得成本、获利能力、许可费、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与其他资产共同发挥的作用等。
三、 1、专利的申请。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为准。
必要的时候,应当附有图纸;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也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专利的审查和批准。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局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就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恢复期内权利是否受到保护
我国专利权终止有三种情形,期满终止,未交年费终止,专利权人主动放弃。
众所周知,专利权保护是有期限的,视权利类型,有20年、10年两种,要持续获得保护,每年都要向国知局缴纳专利“保护费”(即年费)。
但是据统计,在国内真正能够交满年费寿终正寝的专利甚至不到总数的1%。
原因大体有三: 1、我国虽然是专利大国,每年新申请数量惊人,但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什么保护价值,为获得政府补助、申报高企等政策奖励生造出来凑数的,这些政策尤见于专利欠发达但成长中地区; 2、专利技术有其商业生命期,一些技术诞生时很新颖,但市场发展几年之后渐渐落伍遭弃,失去继续保护的必要,比如传统的低压汞灯(荧光灯)、键盘手机,已几乎全部被更节能耐用的LED灯和功能强大的智能触屏手机代替; 3、专利年费逐年递增,越往后保护成本越高。
这是专利制度有意设计的,督促权利人权衡利弊,尽早将专利技术贡献出去,造福人类。
二、专利权恢复 因为上面提到的和没提到的种种原因,99%专利权期满前就终止了。
这其中,除了很小部分是权利人主动放弃捐献给社会,大多数是因为中途没交保护费终止。
这些不缴费的,多数是决心赴死,不打算要了的低价值或过时专利,还有一些是有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或不小心忘了交错过期限的。
专利法为此设计了两层防护,来挽救这些仍有价值的专利。
1、滞纳期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或缴纳数额不足,可在年费期满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年费,同时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滞纳金数额视补缴的时间,从免费到全额年费的25%不等,越晚交费用越高。
在这年费期满后的6个月内,不论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年费和滞纳金,专利权仍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若在六个月滞纳期内仍未补缴,那对不起,专利权终止。
滞纳期满两个月后国知局会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实务中并非严格适用,一般是滞纳期满一个月后即会发出),载明专利权自应缴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权利人未成功启动恢复程序的,专利局会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后四个月,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失效。
2、权利恢复 权利人有正当理由或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通常情况,这个期限是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
在缴纳足够的费用(恢复请求费,以及拖欠的年费和滞纳金),并且手续审查合格后,国知局会准予恢复权利,并发出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
对已公告过专利权终止的,还会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恢复权利的决定。
三、专利恢复期内权利是否受到保护? 1、在专利权丧失期间,他人开始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在专利权恢复后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但行为人有恶意的,人民法院仍应当认定其构成专利侵权。
3、依照前款规定具有使用权的人无权许可他人或者向他人转让其实施的技术或者外观设计,除非连同其企业整体转让或者被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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