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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简单制度 有效专利创新,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瑞典:简单制度 有效专利创新,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

瑞典:简单制度 有效专利创新



“制度创新”的根本在于简单明了———访瑞典企业、能源和交通部国务秘书哈格隆 在瑞典的此次“创新之旅”中,记者一行参观、采访了众多与“创新”有关的机构,它们中有最高科研机构、最具示范效应的生态城、最具创新精神的IT企业、最贴近创新的政府部门,而所有这些,又几乎都与一个共同的最重要的政府机构密切相关,它便是瑞典企业、能源和交通部。

某种意义上说,该部可以视作是瑞典负责创新和企业的总协调部门。

巧合的是,接待记者一行的该部门国务秘书哈格隆先生(JoranHagglund),之前刚好也参加了吉利收购沃尔沃的商业谈判。

他说:“在最近四年,我们跟中国的关系发展得非常快,而且我们认为,将来我们的关系肯定还会继续发展下去,其中创新便是我们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 记者:瑞典为何会如此重视创新?在创新中,你们又似乎格外重视大专院校与企业间的合作? 哈格隆:创新在瑞典一直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作为一个海洋国家,我们国家的出口行业非常强大,并且我们也非常依赖出口行业。

所以,不断发展我们的前沿产品,不断开发我们的服务,对瑞典来说非常重要。

我们国家虽然非常狭长,但是我们国家的人口并不多,因此我们可以跟我们的学术界、跟企业以及国家公共机构进行比较良好的合作。

作为国家,我们也向大专院校提供一些资金,帮助他们与企业间在创新方面进行合作。

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从60年代以来,瑞典把很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建立大专院校方面,而不是放在大专院校中的科研上面。

比如,德国就把很多的资金都用在工业研究学院的发展上面。

不过,我们最近也在逐渐把重点转向为大专院校的科研方面提供资金。

记者:有没有数据上的统计,瑞典在创新方面每年的投入大约有多少? 哈格隆:瑞典是世界上在企业的研究和开发创新方面花钱最多的一个国家,差不多全国4%的GDP都用在了研发上面。

这其中,工业界提供了3%,另外1%是国家的补贴。

瑞典对于从公共开支提供的帮助,要看看帮助的质量,还要看是否达到目标。

每家公司也都有自己的评估系统和评估标准,他们的评估标准就是看他们投入的资金能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给他们带来新的产品和新的收入。

我们在这方面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叫创新署,他们在这方面有一套跟踪体系。

记者:瑞典的社会体系中对于保护创新提供了哪些制度上的保障? 哈格隆:首先,在瑞典申请专利非常重要。

我们国家在创新方面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再加上瑞典是一个比较小的国家,所以我们非常注重通过专利来保护我们的发明创造。

其次,瑞典还有很多的专利代言人,这个代言人是专利局与发明创造者之间一个沟通的桥梁。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公司、企业有好的创意的话,他们可以帮助其书写或陈述出来,以向政府申请专利。

另外,在瑞典还有非常良好的法院系统。

如果你有东西被别人仿制或侵权,你就知道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去保障你的权益。

现在,在整个欧盟内部成为一个统一的市场后,我们又推出了一个适用于整个欧盟内部的专利保护。

也就是说,你现在不需要到27个欧盟国家去逐一申请专利,只要申请一个欧盟专利,就能满足所有欧盟国家的专利要求了。

记者:能源和气候变化正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作为瑞典这样一个在该领域掌握着国际领先技术的国家,如何帮助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从而避免因为高昂的专利转让费用而将许多发展中国家挡在门外? 哈格隆:最近三年,我们已经发现在环境问题上很多国家对此越来越关心。

瑞典政府跟许多国家也都签订了在环境保护技术方面的协议,这其中也包括中国。

这种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协议,涉及到双方在哪些方面合作以及如何合作。

另外,这种合作的同时也使得中国的公司跟瑞典的技术公司之间也会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

而在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这些协议当中,就包含有如何在技术创新开发方面进行合作的条款和规定。

对于专利技术转让方面的问题,我们有个基本的原则:虽然这种创新性的产品和技术比较昂贵,但是如果通过使用这种产品,能够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实际上你一定是得到的更多。

在去年年底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瑞典也有一个自己的想法,即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二氧化碳的排放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其实也就是帮助我们自己解决二氧化碳的排放。

在此方面,瑞典也有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

1990年,瑞典制定了一项政策,即我们将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税转变为鼓励企业用于研发降低碳排放的经费,事实证明,到2008年时,瑞典的二氧化碳排放减少了12%,而经济却增长了48%,这充分说明了当初我们制定的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

记者:在强调大专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方面,瑞典政府有哪些具体规定? 哈格隆:瑞典在研究方面专门有一项政策,并且该政策每四年要修改一次,这项政策的核心就是如何帮助大学与企业间的合作。

我们的目的是,一方面要刺激研究机构的工作,同时也鼓励研究机构之间的竞争。

在学校,研究与教学被作为两项基本的任务。

几年前,我们认为还应该有第三项任务:即除了教学与研究之外,还应该有他们与经济生活之间的合作。

但是仅仅这样做还不够,所以几年前我们又设立了几个国家机构,其中之一就是创新署。

此外,在环境和社会发展方面,国家也向大专院校提供一部分专款,来促进他们与环境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与合作。

记者:在许多领域,近年来瑞中两国正在不断加强合作,就比如您本人参与的吉利收购沃尔沃的谈判。

您认为,未来两国在哪些涉及创新的领域还有合作空间?另外,对于中国今后参与类似的国际合作又有哪些建议? 哈格隆:在环境方面,我们已经发现中国的兴趣非常浓厚。

有很多东西在瑞典是非常好的,可能我们自己都没有想到。

比如说如何解决供水问题、清洁水问题,怎样处理垃圾,类似这些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等。

至于建议,我想说的是,我们国家也有很多政策,当然,这些政策下所规定的这样那样的条条框框初衷都是好的,但是它们不要限制得太多太死。

我们所追求的一个目标是,我们尽量要让这些条条框框简单明了,这也是我们可供其他国家参考的特点之一。

记者:对于瑞典这样一个自然环境优美、人口不多、贫富差距不大、社会福利优越的国度来说,瑞典创新的原动力在哪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推动着瑞典在创新方面,始终走在世界的前列?[page] 哈格隆:(笑)对于我这样一个简单人来说,并不擅长回答这种抽象的问题。

不过我想,如果用最简单的方式回答,就是一个要用头脑,一个要用心。

所谓“用心”,就是你要有强烈的愿望来使生活更美好,你希望你的下一代比你能有更好的生活。

所谓“用脑”,就是你应该充分利用你所掌握的知识。

另外一点,一千多年来的瑞典,历史上就非常依赖其他国家和民族,所以瑞典人的思想非常开放,非常崇尚自由。

我们的人民到处访问,我们很善于从别的国家去吸取各种先进的经验,找到新的东西,然后带回来以后把它们做得更好,用到自己身上。



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鼓励技术创新,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省专利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专利保护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省有关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开展专利方面的宣传培训及对外交流与合作;(三)负责专利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发布;(四)监督和指导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五)依法调解和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

市(州、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专利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与管理工作。

科技、经贸、工商行政管理、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专利保护工作。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专利保护和管理制度,采取激励机制,支持专利事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发展资金,用于资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展专利技术研究,促进专利的申请和实施。

鼓励国内外团体和个人以捐助的方式支持专利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培育专利市场,组织专利技术交易和拍卖,促进专利在有效期内有偿转让,推动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第五条 获得专利权或者实施专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享受下列优惠:(一)在专利转让以及与其相关的专利咨询、服务中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转让职务发明专利时,职务发明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三)获得专利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其专利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四)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有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应当及时将该职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进行清理,具备条件的应当申请专利。

被授予专利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5%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七条 对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报酬,可以采取现金、股份、股权收益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给付,给付的时间、方式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第八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一)转让专利权的;(二)法人变更或者终止前需要对专利资产作价的;(三)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与外方成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四)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五)从国外引进专利技术的;(六)其他依照国家规定应当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

专利资产的评估由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当由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报县级以上专利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非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技术开发、进出口贸易或者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设立企业时,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从事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专利检索。

下列申报项目内容不涉及专利技术的,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专利检索报告;含有专利技术的,应当提交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不提交专利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立项或者认定:(一)省、市(州、地区)人民政府资助的研究开发或者技术改造项目;(二)省、市(州、地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开发项目;(三)涉及技术、设备进出口贸易的;(四)外方以专利技术、设备作为投资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五)其他依照国家规定需要提交专利检索报告的。

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由省专利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专利工作主管部门出具。

第十条 利用媒体等形式宣传、推销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的,当事人应当向广告审批机关和广告发布者提供由省专利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专利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无专利权有效证明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相应服务。



用专利抢占卫星导航应用新蓝海



一项调查研究显示,我国涉足卫星导航应用与服务产业的厂商、机构的数量已超过5000家,从业人员数量不少于15万人,总投资规模达500亿元左右。

2010年行业产值超过500亿元,用户总数量为5000万个左右。

从目前产业发展的形势看,2010年至2022年,我国卫星导航产业发展将进入高速增长期。

这对于卫星导航企业无异是一片诱人的蓝海,但是如何顺利抢占这片蓝海却是业界需要思考的问题。

卫星导航接收机在应用方面的专利申请量占到卫星导航领域专利申请总量的66.7%,这其中有20.4%是在中国提交的申请。

中国企业在定位和GNSS在移动终端中的应用上占有绝对优势,在导航电子地图领域的专利申请量排名第二位,占该领域专利申请总量的27.2%,与占总量30.0%、排名第一的日本差距并不大。

其实在天线、射频前端和基带模块等卫星导航接收机硬件领域,国内企业已经失了先手。

国外企业起步早,专利布局全面,同时占有大量的核心技术专利,例如天线领域的天宝公司,射频前端领域的博通、高通以及SiRF公司,以及基带模块领域的天宝公司、SiRF公司和高通,既在行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在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上占有绝对优势。

所以,中国在卫星导航接收机应用方面的相对优势无疑是一个利好。

在当前的形势下,国内企业应该借鉴国外企业的先进经验,学习如何利用专利保驾护航,在应用领域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首先,应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向行业应用扩展。

在卫星导航接收机硬件方面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寻找其他的突破口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应用方面的专利技术方案可能并不复杂,但是好的应用很可能给专利权人带来巨大收益。

例如:2000年后,当GNSS定位技术发展趋于成熟,企业该如何开掘新的增长点,发现新的市场需求?国外知名企业迅速调整发展思路,依靠自身优势,采取与其他行业大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或并购小公司的方式开拓新的市场,实现了持续发展,这一点值得国内企业学习借鉴。

扩展市场需求对于一项技术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企业应当结合目前的技术和经济发展现状,积极开发民用市场,影响和培育大众生活习惯,开拓农、林、土、建等专业行业应用,利用市场的发展推动技术的成熟、成本的降低和生产的标准化。

其次,在政府管理部门主导下建立专利联盟。

国内企业虽然在应用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占有优势,但由于更多的是中小型企业,因此在与国外巨头同台竞技时并不占优势。

北斗产业的政府管理部门最了解北斗产业链的整体情况,掌握着北斗产业相关企业的发展战略方向,因此,有可能组织和协调目前单打独斗的北斗产业相关企业建立专利联盟,通过使联盟内部的企业实现专利交叉许可,或者相互优惠使用彼此的专利技术,对联盟外部共同发布联合许可声明,抵御国外申请人在中国或国外预设的专利壁垒,增强与国外申请人进行谈判的筹码分量。

再次,要合理利用知识产权许可贸易。

对于北斗产业而言,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要通过知识产权贸易实现,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与产业化同样要通过知识产权贸易实现。

不管是技术发达国家还是技术不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许可贸易都是不可避免的。

我国北斗产业虽然处于大规模应用初期,技术基础相对于国外还比较薄弱,但是也要遵守国际规则,争取以较小的代价取得国外企业在中国布局的专利的合法使用权。



瑞典:简单制度 有效专利创新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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