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证没下来前产品可以销售吗,专利评价报告是什么,流程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证没下来前产品可以销售吗,专利评价报告是什么,流程有哪些?
专利证没下来前产品可以销售吗
没有法律规定说没有取得专利证书的产品就不能销售了。
判断专利申请是否能够取得专利权,是以申请日为时间节点判断的,就是说,你虽然没有取得专利证书,但是已经申请了专利,申请专利后销售产品是不会对您的专利申请有影响的。
(一)发明专利审核授权时间最长为30个月左右,实用新型审核授权时间为10个月左右,外观设计审核授权时间为6个月左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知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知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证书丢失了不能申请补发。
如果需要证明该专利的法律状态的话,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登记簿副本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
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评价报告是什么,流程有哪些?
法律分析: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专利评估要考虑的问题
一、 在对专利进行评估时,首先要考虑研究专利的有效性、种类、权利期限等与专利自身密切有关的问题,准确把握影响专利价值的基础性因素。
(一)有关“专利”是否已获批准的专利,已获批准的专利是否已经过异议程序。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也属于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许可。
但申请案存在批准或驳回两种可能的情况,两种情况下其价值完全不同。
受让方或被许可方须调查清楚对方的有关技术或新产品究竟是“已申请专利”,还是“已获批准专利”。
如果有关专利业经异议程序,且异议已被宣布不成立,则有关专利效力的可靠性就高,因而在同等条件下评估出的价值相对较高。
反之,没有经过异议程序的专利,其评估价值相对较低。
(二)有关专利的种类。
中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未经过实质审查,日后极有可能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非常大。
所以,这两种专利的价值评估不可与发明专利的价值评估同等对待。
(三)有关专利属于“第一专利”还是“第二专利”(从属专利)。
按照国际条约与中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第二专利的实施须经第一专利的权利人许可,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无权独立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
如果未经第一专利的权利人授权,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无权与第三方谈判许可合同。
但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有权转让自己的专利,此时,受让方应了解清楚自己受让该第二专利之后,与第一专利权利人合作的可能性或取得强制许可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取得第一专利权利人许可的难度较大,则第二专利的价值会相应降低。
(四)有关专利的权利人是否有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的可靠记录。
漏缴专利年费可能导致专利被撤销。
虽然法律规定有恢复程序,但麻烦太多。
如果真的转让一项漏缴年费但可能恢复的“专利”,则评估中须将恢复程序中的花费及一旦无法恢复而带给受让方的损失,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专利的价值。
(五)专利距离保护期届满的期间。
这可能是影响专利评估最重要的因素。
由于专利保护期不可续展,该影响比其在商标评估中重要得多。
如果专利保护期只剩下两年,该专利的价值反倒容易评估了。
因为,无论权利人怎样评估其专利,受让人决不可能接收高于、等于或接近于受让人两年预计利润的总和。
(六)有关专利是否涉及侵权诉讼、无效诉讼等专利纠纷之中。
一旦有关专利被卷入这类诉讼,尤其在法院未下裁决之前,其评估须在按照一般评估方法评估出的价码上再打折扣。
二、 (一)根据专利技术的特性、评估目的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专利技术评估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三种。
(二)三种评估方法的注意事项: 1、 成本法的注意事项: (1) 专利技术的重置成本法应包括开发者或持有者的合理利益。
(2) 功能性贬值和经济型贬值。
2、 收益法的注意事项: (1) 合理确定专利技术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收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 (2) 确信分配到包括专利技术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
专利证没下来前产品可以销售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评价报告是什么,流程有哪些?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