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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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
一、 处理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的方式是可以提出复审。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知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知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专利权被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 不可以授予专利申请的条件: 1。申请授予专利的客体非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一; 2。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人不享有申请授予专利的资格; 4。其他不能授予专利的情形。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权
一、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侵权行为地 1、指被控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进口地等行为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1、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二)被告住所地 1、经常居住地;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
原告只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没有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销售行为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通常有生产性侵权、经营性侵权和间接性侵权三种。
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二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称为生产性侵权。
方法的使用,只要是为生产经营使用都构成侵权,自行设计制造一台他人专利产品然后为生产经营目的自用,这一制造行为及使用行为也构成生产性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没有使用性侵权,而只有制造行为的生产性侵权。
经营性侵权实际是指销售侵权产品而构成的侵权行为。
销售侵权应是明知是侵犯他人专利权而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
这种明知应当建立在直接明知而不能以应知道为前提。
间接性侵权是以直接侵权的成立为前提条件的,如果直接侵权不成立,间接性侵权就不可能存在。
而间接性侵权的成立,往往有某种程度上的共同故意或明知,间接性侵权通常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一是明知自己所生产的某个主要零件是为某个侵犯专利权者而特别制造的,且不具备通用性,这就有可能构成间接性侵权。
如何解决专利权纠纷?
1、协商。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
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 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
国知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 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3、到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链接:专利权纠纷处理的注意事项 1、专利权纠纷可以调解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 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对专利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可以起诉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证据问题 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均要求有关人员和单位提供有关证据。
专利法规定,对于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即被诉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知局作出的检索报告,以方便对是否侵权作出判断,准确及时地处理纠纷。
4、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 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2)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是,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如何处理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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