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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专利权人承担什么法律,第一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第一专利权人承担什么法律,第一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

第一专利权人承担什么法律



一、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未按规定交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此外,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在授予专利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合理的报酬。

二、 (一)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四)独占实施权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三、 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

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第一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的转悠实施权,也就是除法律的特殊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方法,也不得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最基本的权利,他包括:独占制造权、独占使用权、独占销售权。

1)独占制造劝,是指专利权人可以用任何方法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实际上制造要求书中所说明的那种产品的权利。

2)独占使用权, 是指专利权人按照产品的技术性能将该产品在生产实践中加以利用的权利。

3)独占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把权利要求书中所说的产品的所有权进行有偿转让的独占权利。

2、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享有许可他人实施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许可权是专利权人通过与愿意实施其发明制造的单位或个人签定实施许可合同来实现的,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以许可权,一方面是因为在科学技术技术勐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由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发明创造更多、更快、更好地付诸实施;另一方面,许可权能是专利权人的财产权利得到及时地实施。

3、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而制造、使用、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用该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或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小、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的转让,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权利。

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

另外,专利法第10条第2、3款对专利权的转让也作了一定的限制,一是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二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5、放弃专利的权利 放弃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放弃了对其专利发明的独占实施权。

也就是说,某项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在法定的保护期限内。

权利人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不再主张其独占权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不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二是以书面声明的方式宣布其放弃专利权。

放弃专利权虽然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但是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行使其权利也并不是任意的。

如果专利权人是两人以上共有的,未经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宣布放弃;必须权利人与他人签订许可协议,在其有效期间内放弃专利权,必须征得被许可方的同意,否则要赔偿被许可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专利权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专利制度的核心是保护专利权。

为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限届满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专利权人重要吗



一、 第一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

这个第一专利人主要是在于专利的填写和注册,原则上是跟第二专利人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一般第一专利人对于专利的意义比较大,因此大部分都要去选择这个第一专利人;但是在权利上跟后面的专利权人并没有什么区别的。

二、 (一)专利人身权 1、署名权 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文件的修改权。

(二)专利财产权 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 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 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例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专利权人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知局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三、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依照我国《专利法》,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但是并不等于说,专利权人自申请之日起就已有了独占实施权。

依照《专利法》第8条规定,专利申请应当记过审查批准,由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才正式产生,专利权人才有禁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就发明专利而言,由于该发明的内容在作出授权决定前(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已经公布,申请人的竞争对手已有可能了解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内容,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了威胁,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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