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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呢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呢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两方面内容: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

1、形式条件 是指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

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2、实质性条件 也称专利性条件,它是对发明创造授权的本质依据。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1新颖性 专利法所说的新颖性是指: (1)在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影件。

(2)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乃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因此,在提交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作普遍调查,对明显没有新颖性的,就不必申请专利。

1。2创造性 专利法所说的创造性是指: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所谓“实质性特点”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本质上的差异,有质的飞跃和突破,而且申请的这种技术上的变化和突破,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的。

所谓“同现有技术相比有进步”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比现有技术有技术优点或有明显的技术优点。

1。3实用性 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夕卜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

“不相同”是授予专利权的夕卜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

它既不能同现有的同类产品的外观设计雷同,更不能是对它们的仿制、抄袭。

“不相近似”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

它既不能是对现有同类产品外观设计的简单模仿,也不能与它们只有本领域技术人员才能看得出的微小的差别,而应有公众一眼就能看出的明显的不同和变化里的“出版物”和“公开使用”同发明、实用新型中有同样的含义。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 (一)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二)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三)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 经专利局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要求的,从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公布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公布后,该申请将得到临时保护,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提前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于三个月期满时公布。

三、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2、专利指向对象应当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法律依据 2022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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