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不能转让对吗,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时须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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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不能转让对吗
专利权是专利局依据申请人申请,授予专利权人的权利,在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专利转让的情形,但是其实法律允许专利权转让吗?接下来就跟随 小编一同来了解“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不能转让对吗”的相关内容。
一、 转让,是指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有偿或无偿地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权利本身发生转移,转让人不再享有权利。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
因为,这些权利都是财产权,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其意自由处分,而将这些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就是处分权的方式之一。
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
也就是说,受让人在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后,并不国此成为发明人或设计人,也不因此享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荣誉。
因为这些权利属于人身权,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人身不可分割。
所以不能转让,也不能通继承等其它方式转移。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二、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时须办理的手续
一、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要经过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只有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了,这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算正式生效。
二、 专利权是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
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让与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移交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三、 转让,是指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有偿或无偿地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权利本身发生转移,转让人不再享有权利。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
因为,这些权利都是财产权,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其意自由处分,而将这些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就是处分权的方式之一。
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
也就是说,受让人在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后,并不国此成为发明人或设计人,也不因此享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荣誉。
因为这些权利属于人身权,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人身不可分割。
所以不能转让,也不能通继承等其它方式转移。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专利申请权是什么
专利申请权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依中国法律规定,专利申请权的取得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主体必须具有法律所赋予的享受专利权的资格。
如中国公民与法人;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可以享有专利权的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
(2) 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
引起申请权发生的法律事实有: (1) 发明创造; (2) 完成委托发明创造; (3) 完成职务发明创造; (4) 申请权继承; (5) 申请权转让。
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便取得专利申请权。
职务发明的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的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委托发明的,依委托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申请权的归属;因继承、转让而取得申请权的,申请权归继承人或权利受让人。
享有申请权的,可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申请被批准后,享有专利权。
(1)相对性。
特定主体就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申请权,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国知局提出专利申请。
具体来说,专利申请权没有排他性或者独占性,是一种相对权利。
(2)暂时性。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专利申请权的效力时限可分两种情况:第一,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后,其申请一旦被授予专利权或者被驳回,专利申请权便随之终止。
第二,若专利申请人以技术秘密方式保护发明创造,那么只要该项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不被泄漏,由此项发明创造所产生的专利申请权就始终存在。
(3)相关性。
专利申请权,实质上是一种请求权,恤请求国知局依法确认其独占特定发明创造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是密切相关的。
在专利申请权存在时,专利权尚不存在。
专利权一旦产生,专利申请权也就随之终止。
与专利权相关的还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
这两者不属于专利权,而属:《专利法》中涉及到的两种权利。
所谓专利申请权,是指谁有权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一旦提出专利申清以后,此项权利就已用尽,不复存在了。
惟一的例外是,专利申请在公开以前被驳回,专利申请人可以经过修改重新提出专利申请。
当然,专利申请权也是可以转让的。
所谓“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到专利被授权以前所享有的权利。
《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这是“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之一。
但是《专利法》仅提出专利申请权,没有提出“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实际上是将这两者混淆了。
专利申请权从其权利性质上讲,应属于一种形成权,又可称为“变动权”或“能为权”,即按照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某项权利设立、变更、消灭或产生其他法律效果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可以依照专利申请权人的意愿设立的是“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通过行使这——权利,可以把——件发明创造改变为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继而有可能成为受到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并使专利申请权人改变为“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所有人,继而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从其权利性质上讲,应属于是一种期待权,又称为“预期权”,即法律上所承认和保护的,以将来发生的一定事实为要件,有可能实现的权利。
期待权本质上体现的是将来具备一定条件后获得某种权利的可能性,是—种正在形成过程之中、尚未形成的权利的过渡形式。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有可能转化为专利权,其要件在于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批,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也可以转让。
专利权从其性质上讲,应属于一种支配权,即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权利标的的权利,也就是能够以占有、使用、处分等多种形式来处置同一标的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不能转让对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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