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专利权终止的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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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
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形: 1、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
即专利因其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其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1)专利权人书面明示放弃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年费。
《专利法》规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知局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鉴于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普通财产权不同,不存在因客体消失而权利自然终止的问题,因而各国专利法基于如下事由,均规定了专利权的期限: 1、专利技术自身具有随着时间推移和技术水平提高而逐渐失去其财产价值的特性; 2、专利权长期被独占,不利于整个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
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或专利权人书面明示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终止后无法恢复。
法律规定,由于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但在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一期限的一般很难恢复。
同时,请求权利恢复需要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专利权终止的几种情况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的消灭。
专利权终止之后,该发明创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对专利权人来说是件比较可怕的事情。
那什么情况下会导致专利权终止呢?接下来就跟随 小编一同来了解专利权终止的几种情况。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期限届满,权利便依法终止。
同时更多的专利权由于专利权人不愿维持,或者主动放弃而在期限届满前可能终止。
专利权终止以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财富。
任何人都可以无偿的利用。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一, 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二,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三,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专利权。
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来证明)可以要求撤消该声明。
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时,应当由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它文件上签章。
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专利权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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