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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权终止情形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权终止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是什么



在实践中,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跟着 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

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二、专利权终止的情况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专利权终止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1、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上文第12条规定的; 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 3、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计算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不宜依职权自行确定计算赔偿额的方法。

权利人损失一般可以通过专利产品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计算得到。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原告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其专利产品销售量因被告侵权而减少的数量,虽然证明侵权产品的销售量相对容易,但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又远远低于专利产品的正常价格,如果将被告获利确定为赔偿额,不能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事实上,这种变通的计算赔偿额的办法早已在审判实践中为许多法院所采用,司法实践结果表明其符合大多数案件的实际情况,既切实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被告也不失公平。



专利权终止日期怎么确定以及终止的原因?



一、 专利权终止日期的确定是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二、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1。期限届满。

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提醒您,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知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三、 专利权包括了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实施权、标记权、放弃权、质押权以及请求保护权等权利。

专利权人在法律范围内可以自由处分本人的权利,也可以在收到侵害时合法行使救济的权利。



专利权终止恢复的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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