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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专利权终止和宣布失效有区别吗,如何防止专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专利权终止和宣布失效有区别吗,如何防止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



在实践中,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跟着 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 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

但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并不是自其被宣告无效之日起无效,而是视为自始无效。

二、专利权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1、专利超过了“专利法”的规定期限而成为失效专利 按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均为10年。

而按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5年(期限届满前可续展3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权人提前终止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 尽管“专利法”规定了有效期限,但是,大多数专利权人未到期限便提前终止了其专利权。

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人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呢? a。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b。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1)发现原先的发明不够先进,需要进行改进,或者发现他人的发明更加先进; (2)实施困难。

包括自己实施与技术转让,若难于实施,又要每年缴纳专利年费,只好放弃专利权。

3、专利申请人已申请了专利,但放弃获得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当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时,专利申请人未缴纳专利证书费与年费而无法获得专利权;发明专利,则未提出进行实质审查而无法获得专利权。

专利申请人放弃获得专利权的原因基本上与提前终止的原因相同。

4、被中国专利局宣告无效而成为失效专利(专利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48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 效。

”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第26条第三款、第四款、第33条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12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 于专利法第5条、第25条的规定的,或依照专利法第9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由于专利权宣告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之分,由此产生失效专利也有全部失效与部分失效之分。



专利权终止和宣布失效有区别吗,如何防止专利权终止



答:有的,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

但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并不是自其被宣告无效之日起无效,而是视为自始无效。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

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专利权。

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来证明)可以要求撤消该声明。

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时,应当由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它文件上签章。

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着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符合规定的放弃专利权声明被批准后,专利局将有关事项在专利登记簿上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

该声明自登记、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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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

2、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

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

利权终止后怎样恢复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的消灭。

专利权终止后,该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一般情况: 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如果是纸件申请的可往后延15天。

延期的那一天如正是节假日可延至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恢复权利手续,并缴纳恢复费1000,欠缴的年费以及滞纳金(全年年费的25%)。

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 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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