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期限怎么计算,专利权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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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限怎么计算
1、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3、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到期了专利权期限不可以延续。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延长期限的规定是第六条,但是这一条也明确说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
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 起满十五日。
专利权期限是多久?
一、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
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
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
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 起满十五日。
三、专利权期限注意事项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专利权期限的终止和无效
一 、专利权的期限 1、专利权期限的含义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生效到正常终止的法定期间。
2、我国专利权的保护期 《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 专利权的终止 1、专利权终止的概念 专利权终止也称专利权消灭,是指专利权因保护期届满或其他原因在保护期届满前失去法律效力。
2、专利权终止的原因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1)保护期届满 (2)没有按期缴纳年费 (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方式放弃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
三、 专利权无效 1、专利权无效的含义 专利权的无效也称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对已授予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知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或超出了专利授权的范围,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专利权期限怎么计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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