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专利权人需要负担哪些义务,专利权什么宪法规定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人需要负担哪些义务,专利权什么宪法规定

专利权人需要负担哪些义务



一、  (一)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如果专利权人不履行此义务,其发明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二)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逾期不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即告终止。

但《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知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知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知局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知局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区别:一、解释: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

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

发明人为自然人。

二、权利: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

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

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2、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三、  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

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专利权什么宪法规定



人身自由权 通称“自由权”。

严格地说,“自由权”这一概念不能成立。

权利是权利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的资格,也就是实现自己意志的自由。

权利的本质就是自由。

每一种权利都是一种自由。

“自由权”就是自由的自由,或为支配自由的自由,显然无法说通。

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应称行动权。

行动是主体的物质性人身要素,行动权是物质性人格权。

行动资格是物质性人格要素。

人身是各人身要素的总和,是全部人身权的客体,不是行动权的客体。

“人身”在汉语中可解释为人的身体,但人的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也不是行动权的客体。

因此,把权利人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称为人身自由权并不确切,但这一名称已十分普及。

从法理上说,“行动权”可分为政治即非民事行动权和民事行动权。

传统民法把“自由权”分为公法自由权和私法自由权,大致相当。

政治行动权是政治领域的人格权,包括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结社自由权、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不属民事权利。

民法中的行动权指民事行动权。

二、人身自由权的客体 行动权的客体是权利人的行动,不是作为权利人各人身要素总和的权利人的人身,也不是权利人的身体。

三、人身自由权的内容 行动权的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

作为独立人格权的贞操权、婚姻自主权以及所谓的知情权,都属于行动权。

我国《民法通则》把婚姻自主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知情权在隐私权一节中介绍。

本节只介绍贞操权。

公民的人身权利 是公民最基本的要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 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 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

<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根据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刑 法>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犯罪: 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2 。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 女卖淫罪;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 管制罪,拐卖人口罪;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诬告陷

专利权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



一、 我国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

(一)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小发明”;(三)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 (一)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三)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四)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专利的知识产权的一项制度。

一项发明创造并不能自动得到专利保护,专利局也不能主动授予专利权,必须由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专利局接受申请后,经法定程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才授予专利权。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

由于申请专利事务是一项繁杂的法律事务,一般人不容易完成这项任务,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专利资格的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和办理有关申请事务。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申请专利和办理申请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并按有关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代理服务费。



专利权人需要负担哪些义务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权什么宪法规定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