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专利权人的变更时间是多长?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专利权人的变更时间是多长?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专利权人的义务: (一)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如果专利权人不履行此义务,其发明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二)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逾期不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即告终止。
但《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知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知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知局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知局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
(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方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按照被许可人取得实施权的范围和权限,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人不得向其他人许可实施该专利,而专利权人本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 2、排他实施许可,简称排他许可或独家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仅许可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权,不得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但专利权人本人可以实施该专利; 3、普通实施许可,亦称普通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在许可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权权的同时,还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专利权人本人也可以实施该专利; 4、交叉实施许可,简称交叉许可或互换实施许可,即指两个专利权人之间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 5、分实施许可,简称分许可,即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同时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四)请求保护的权利。
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转让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六)在产品上标明专利权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的变更时间是多长?
在很多时候,有些专利权人可能会因为一些因素,作出了变更专利权人名称的决定。
但是对专利权人变更的时间不太清楚,怕会影响什么。
以及对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所在也模糊不清的,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专利权人变更时间是多久? 专利变更,一般叫著录项目变更,是指,专利的一些信息,比如,权利人,发明人,代理机构等信息,要变更的话,就得做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时间上,专利权人变更时间一般是15-30天,有时有可能会超过一个月。
二、专利权利人到底拥有哪些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 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
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不取得专利权,只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方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3)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
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4)请求保护的权利。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专利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在三个月期满未起诉,又不执行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专利权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通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
放弃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标记可以是“中国专利”或类似的词句。
专利号是专利局在授予专利权时赋予的顺序号。
专利法规定,如果其他人侵了专利权人的这项权利,假冒其专利,和将非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的变更程序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人变更的程序说不上有多复杂,但就是需要一定的步骤才能顺利完成。
很多人在进行专利权人变更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变更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导致走了很多弯路,可能到最后也没能完成。
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一、专利权人变更的基本程序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提醒您注意: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向专利局提交双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转让方属于中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同意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 3、转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属于中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必须向专利局出具双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本原件; 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必须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中国大陆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中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定办理。
(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著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二、专利权变更费用 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一个月内未缴纳视为撤回申请!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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