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中途丧失如何恢复,专利权主体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中途丧失如何恢复,专利权主体
专利权中途丧失如何恢复
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则无法恢复,一般收到专利局的失效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可恢复,官费1000元。
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向国知局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 2、被评估专利项目的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见“申请文件段落”; 3、非当年授权的需提交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发票的复印件; 4、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5、专利项目所获奖励的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专利权主体
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专利权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发明创造是智力劳动的结果。
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无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发明创造,就应认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包括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两类a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既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二、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内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从劳动关系上讲,既包括固定工作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 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包括三种情况:(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在第(3)种情况中,只有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第一,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第二,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联系。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一般认为,如果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起着必不可少的决定性作用,就可以认定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
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金、报酬的权利,即发明人和设计人有权在专利申请文件及有关专利文献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奖金;在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单位应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放弃。
三、受让人 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后,如果获得了专利,那么受让人就是该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该专利权的新主体。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双方约定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权归委托方,从其约定,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如果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没有协议,构成委托开发的,申请专利权以及取得的专利权归受托人,但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技术。
继受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之后,受让人并不因此而成为发明人、设计人,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也不因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而丧失其特定的人身权利。
专利权人、申请人、发明人的区别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应当是个人,不得填写单位或者集体。
申请人是针对发明人的发明申请专利的人,可以是发明人或者发明人的单位,或者发明人授权给其他的个人或者单位申请,如果最后专利授权,专利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了! 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是单位,增加一个申请人,申请的费用是要增加的。
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多少个人都不增加费用。
专利发明人:顾名思义,是发明这样东西的人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这样东西的人,也可以是他朋友,也可以是公司,主要发明人愿意,就都可以专利权人:可以是发明人自己,也可以是发明人与别人或者公司谈妥,把发明的这样东西转让给他,也就是这样东西的所有权给了别人,那么别人就是专利权人。
简单地说,发明人就是做出发明的人;申请人就是申请专利的人,申请人和发明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同一人,比如你为完成公司任务做出的发明申请专利,公司作为法人就应该是申请人,若专利授权公司就是专利权人。
专利授权一定是授权给申请人。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专利发明人是名誉权不是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为个人和单位,是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叫专利权人。
专利权中途丧失如何恢复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权主体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