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专利申请批准量,三类销售行为 构成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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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专利申请批准量
单位:项 指 标 19851990199519971998 批准量合计13822588450645099267889 1。 发 明 403838339334944733 国 内 381149153015321655 职 务 32908932912954 大专院校 18326258256243 科研单位 11331304316337 工矿企业 3206205170182 机关团体 45165170192 非职务 6241598620701 国 外 22689186319623078 职 务 12496174818892949 非职务 119311573129 2。 实用新型 6016952304712733833902 国 内 5616744301952718533717 职 务 325100676665648492 大专院校 21698623511600 科研单位 6128010259621276 工矿企业 52249262746016305 机关团体 8732491490311 非职务 2411644234292062125225
三类销售行为 构成专利侵权
近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黄丹萍掌线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96339热线时表示,近年来,销售领域的假冒专利案件较多,去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共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69件,其中大部分是在销售领域发现的。
她提醒经营者,要了解哪些是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
在查处假冒专利案件时,执法人员发现,许多销售商并不清楚自己的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对此,黄丹萍表示,在销售领域常见的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三菱化学之红色荧光粉专利裁定有效
日本三菱化学与国立材料科学研究所共同发出声明,宣布有关控诉美国光电子材料研究生产商英特美,侵犯其红色荧光粉在韩国的专利权之诉讼,韩国专利法院日前驳回英特美上诉之声请,并于2014年6月3日裁定该专利有效。
日本三菱化学(Mitsubishi Chemical Corporation,MCC)与国立材料科学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terials Science,NIMS)共同发出声明,宣布有关控诉美国光电子材料研究生产商英特美(Intematix),侵犯其红色荧光粉在韩国的专利权之诉讼, 韩国专利法院日前驳回英特美上诉之声请,并于2014年6月3日裁定该专利有效。
韩国专利号816693所涉及的氮化物类型红色萤光粉,为三菱化学与独立材料科学研究所共同持有,统称为CASN(CaAlSiN3:Eu)、 SCASN((Sr, Ca) AlSiN3:Eu),广泛应用于LED、照明设备、显示等方面。
除了韩国以外,三菱化学也于日本、美国、中国、台湾等注册专利,也同时拥有许多与 CASN和SCASN荧光粉相关的其他专利。
英特美于2012年9月7日,针对三菱化学的专利侵权诉讼,向韩国专利法院提出专利无效抗辩,2013年4月30日遭该院驳回,裁定专利有效。
英特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韩国专利法院目前对此维持原判之裁定。
三菱化学与国立材料科学研究所表示,若有任何侵犯所属专利的情况,将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保护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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