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专利申请如何办理,涉外专利申请渠道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涉外专利申请如何办理,涉外专利申请渠道
涉外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享有与中国公民和企业组织同等的权利。
那么,涉外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小编整理相关资料为你介绍。
涉外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
我国已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这两个条约都规定了各成员国应允许互相申请和获得专利,并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因此,对上述两个公约的缔约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我国申请专利,我国应给予其国民待遇。
2、依照互惠原则办理。
互惠原则又称对等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一国允许我国的公民或者企业、组织在该国申请和获得专利,那么,我国也允许该国公民或者企业、组织在我国申请和获得专利。
3、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办理。
这里讲的协议,主要是指我国同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协议。
如果该协议规定,互相允许对方的自然人和企业、组织在本国申请专利,那么应按照此规定办理。
涉外专利申请渠道
涉外专利就是申请国外专利的另一种说法,主要通过国内代理公司或者第三方机构来申请外国专利。
一般是先像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的(前提是我们国家已经和你需要申请国家共同加入相应的公约联盟),或者直接向第三方机构向相应的国家提交就可以了。
那么,涉外专利申请渠道有什么? 小编告诉你。
涉外专利申请渠道 巴黎公约途径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任一成员国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后,再向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
在此期间内有关该申请的任何公开或使用等,不影响该申请的新颖性。
由于中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申请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在向国外申请专利时要求优先权。
PCT途径 专利合作条约(PCT)是巴黎公约下的一个专门性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管理。
其成员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目前已达151个。
按照PCT的规定,在任何一个PCT成员国提出的一项专利申请,可以视为在指定的其它成员国同时提出了申请。
实现了一国申请,多国有效。
PCT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国际阶段进行受理、公布、检索和初审,国家阶段由具体的国家局进行审查和授权。
一项PCT申请进入具体国家阶段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30个月内。
这样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国(一般为5个以上)保护时,利用PCT途径是很适宜的。
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并且有更多时间来考虑最终要进入哪些具体国家。
外观设计不适用PCT途径。
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分国家申请 不要求优先权直接向该外国提出申请,另外某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台湾不是PCT成员,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不支持优先权。
《授予欧洲专利公约》申请 《授予欧洲专利公约》,该公约于1973年10月5日在慕尼黑签署,1977年10月7日生效。
《欧洲专利公约》确立了欧洲专利制度,旨在加强欧洲国家在工业产权领域的合作,以便通过单一的授权程序在若干个缔约国或所有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
1977年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建立欧洲专利局,其职责是向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提供基于单独专利申请和统一专利授权程序的专利保护,使发明专利在一个、数个或全部缔约国获得保护。
如果申请人意欲在3个以上欧洲地区或国家申请专利,通过本条约将较向各缔约国逐一提出申请更迅速、经济。
申请欧共体联合外观设计 2003年4月1日起,欧盟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将可以通过单一的安全保护系统进行注册。
提交后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将由OHIM进行短期的审查,并在大约三个月内发放注册证。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证将得到整个欧盟国家的承认,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国等25个成员国。
涉外专利申请资料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正在走向国际市场,很多企业也意识到专利申请的重要性。
那么,涉外专利申请需要什么文件? 小编为你介绍。
申办所需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摘要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其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办理程序: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依照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
对申请人提交的费用减缓请求书进行审批,确定准予减缓的标准,发出通知书。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但没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的专利申请,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费用缴纳通知书。
2,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对于符合受理条件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的专利申请并且符合费减规定的,向申请人作出费减审批,确定准予减缓的标准,并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4,对于符合受理条件但不符合费减规定的专利申请,向申请人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不能费减的原因和应缴费的期限和数额)。
申办对象资格: 申请人应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一式二份,各类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
1,受理国内单位或者个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2,受理港,澳,台居民个人通过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3,不受理境外申请人直接递交或者通过涉外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
4,不受理pct专利申请文件。
5,不受理分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该申请文件可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直接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6,不受理申请人递交的中间文件,该申请文件可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直接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涉外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涉外专利申请渠道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